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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加快推进霍山县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政策解读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3-01-11 16:23 信息来源:霍山县住建局  字体:[  ]

关于印发《加快推进霍山县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建筑业是我县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十四五”时期是新发展阶段的开局起步期,是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机遇期,也是全面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实现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期。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237号)、省住建厅等11个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县域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建市〔202275号)、市住建局等12个部门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加快推进县域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六建市〔202257号)精神,制定了《加快推进霍山县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二、制定意义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转变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以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带动建筑业全面转型升级,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创新力,做强做优霍山建筑品牌,加快推进我县建筑业转型升级,实现建筑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起草过程

结合霍山际,县住建局头草拟了加快推进霍山县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草案)》,初稿形成后,以书面形式征求县发改委(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教育局、县科技经信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交运局、县水务局、县国资委、县金融中心等相关单位意见。召开内部论证会,进行完善提升。经县政府主要领导审定,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以县政府名义正式出台文件。

四、主要内容

该实施意见包括提升企业资质等级、夯实建筑人才支撑、实施双招双引战略等19条具体措施,主要内容如下:

1.制定建筑企业资质提升计划,建立建筑业企业发展培育库,形成培育梯队。加大骨干企业扶持力度,对首次获得特级资质和主项资质首次晋升甲级的由财政给予奖励。扶持专业承包快速发展,支持专业承包企业向“专精特新”发展,对填补我县专业承包资质空缺或市场前景好的优势专业承包资质建筑业企业给予奖励和所得税减免。鼓励建筑企业创优夺杯,对获得各种奖项给予施工总承包企业一定比例奖励。

2.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开展覆盖面广、形式反复、实用性强的建筑业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建筑业企业与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合作,采取订单培训或带薪学习等方式,培养专业人才,强化企业人才队伍建设。

3.加大“引进来”力度鼓励高等级企业迁入,并在资质晋升方面予以支持和奖励。加大装配式企业引进,引进企业可享受招商引资各项优惠条件

4.推行“评定分离”的评标方式,将“评定分离”纳入招标单位“三重一大”审议事项范围,对整个招标和定标过程负责。鼓励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方式参与市场竞争,其工程业绩在“联合体”各方资质升级和投标时予以认可。合理设置招标条件,支持县内中小企业通过专业分包方式参与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在政府采购等方面全面落实各项支持发展的政策措施

5.激励县内企业拓宽发展空间,积极引导县内建筑业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县内 建筑业企业与省内外优质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深度合作,实 现合作共赢,同时在财政、税收、信用管理、评先评优上给予奖励支持另外县建筑业协会也要开展全方位协调服务,创造好良好的外部环境,为企业发展延伸空间。

6.推行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政府性投资项目和国有投资项目要率先采用,装配式建筑、社会资本投资项目、PPP项目鼓励采用鼓励县外优秀企业与县内企业合作,并在税收上给予优惠奖励

7.鼓励企业绿色发展,加大培育力度,推动一批县内建筑企业尽快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并给予奖励。推进绿色装备建造,加快发展以装配式建筑为主的新型建造方式,全面实施建筑工地标准化建设建立绿色施工大数据平台,鼓励提高装配式预制构件使用比例。 

8.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在依法合规前提下,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授信额度、担保方式、利率优惠等方面给予更多支持加大建筑业企业金融供给, 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积极满足县内建筑业企业合理的流动 性贷款需求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信用良好的县内建筑业企业实施减费让利,禁止不规范服务收费。推动保证金领域改革,减费让利减轻企业负担。

五、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大力推进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升级,加快建造方式转变,提高建筑业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创新能力,推建筑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初步形成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体系框架,建筑市场运行机制更加完善,营商环境和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建筑市场秩序逐步改善,工程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基本健全,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大幅提升。

六、创新举措

一是借鉴先进经验,加大扶持力度,从大力培育龙头骨干企业、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等方面制定扶持政策,助推企业发展。二是加大奖补力度。对注册地在我县的建筑业企业新晋升为特级资质的奖励200万元、新晋升为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奖励50万元,对具备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的外地建筑业企业将总部迁入并注册落户我县,并在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资质证书信息变更手续后,分别给予50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三是强化科技创新。对装配式企业通过自身建设,获得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项目,由县财政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对获得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项目,由县财政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对获取高新技术资格的智能建筑企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及国家级、省级装配式产业基地称号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奖励。

七、保障措施

一是建立协同推进机制,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引导本地建筑业企业加强与省内特级资质建筑业企业的战略合作,促进县内建筑业企业全面提升。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规划引导、监督管理和协调服务。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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