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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3-02-27 20:48 信息来源:霍山县住建局  字体:[  ]

 

 

 

 

 

霍住建管〔20237

 

进一步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通知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在建工程项目部

为聚焦化解住宅工程质量热点问题,持续开展住建系统亮剑专项行动,全面提升住宅工程品质,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将进一步加强我县住宅工程质量管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压实主体责任

1.压实施工单位主体责任。一是强化施工质量全过程控制,严格按图纸、图集和标准规范施工,不得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二是实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严禁违规施工、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材料、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三是重点关注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应符合规范要求。地基与基础方面基槽标高、是否进入持力层,模板安装、钢筋绑扎(规格、间距、保护层厚度等)、混凝土质量、构件轴线、截面尺寸、试块规范制作、拆模强度等。主体结构方面:模板安装、钢筋绑扎(规格、间距、保护层厚度等)、混凝土质量、构件轴线、截面尺寸、试块规范制作、拆模强度、地面找平等。墙体粉刷方面:墙体砌筑、喷浆、挂网、使用预拌砂浆、养护等。防渗漏方面:混凝土挡水埂与结构层同时浇筑、屋面泛水坡度、蓄水试验、外窗与墙、梁交接处密封防渗漏处理等。装饰装修方面:门窗安装、管线铺设、太阳能安装、外墙保温等按图施工。分户验收及业主开放日方面空鼓、渗漏、裂缝、空间几何尺寸等质量常见问题维修处理。四是优化自查方式,对以上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进行全面自查,自查要有记录,整改要有图片,并形成清单台账,落实整改,实行闭环管理,同时将自查自纠情况及时上报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

2.压实监理单位监理责任。一是按照监理规范和监理细则独立工作,严格执行监理现场旁站、巡查和见证取样制度。二是督促施工单位按图纸、图集和标准规范施工。三是及时发现存在的质量问题,并督促施工单位立行立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须及时向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报告。四是优化复查方式,对前述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施工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复查,主要复查整改情况和未发现的质量问题。对施工单位整改不到位和未发现的问题,下发监理通知单,限期整改。复查要有记录、有图片,形成清单台账,并将复查意见及时上报建设单位。

3.压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一是不得将住宅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施工单位,不得肢解发包工程、违规指定分包单位、直接发包预拌混凝土等专业分包工程。二是严禁盲目压缩合理工期和造价,不得以优化设计名义变相降低质量标准和实用性,不得以装修时拆除造成浪费名义不按图施工,擅自删除,如阳台移门、管线铺设、太阳能安装等。三是严格执行分户验收及业主开放日制度,按照规定提前通知,合理分工,热情接待,友好沟通,对存在的问题积极整改。四是优化督查方式,对前述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施工单位整改情况和监理单位复查情况进行督查,督查要有记录、有图片,形成清单台账并及时将督查意见反馈给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二、强化行业监管

1.月检查全覆盖。继续实行月检查全覆盖清单+闭环制度。监管部门以月为单位,每月2日至12日集中检查,重点检查主体责任落实三查清单+闭环制度执行情况,主管部门将工作重点由检查施工现场质量问题向检查责任主体履职情况转变,压紧压实主体责任;13日至22日企业全面整改并按时报送整改回复23日至次月2日复查验收局分管领导针对企业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每月采取双随机抽查,切实履行清单+闭环常态化监管模式。

2.创新监管模式。为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监管水平,根据智慧化工地建设要求,采取信息化+智能化监管模式,所有在建项目须按照要求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并将各责任主体自查、整改情况同步上传。

3.加强社会监督。一是严格落实分户验收和业主开放日制度,积极邀请业主参与,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二是推进行业监管与媒体监督融合,适时采取工程质量安全专管员+媒体镜头方式,对工程质量安全方面开展暗访暗查。三是施工现场设置监督信息公示牌,公布举报电话。

三、鼓励创优夺标

根据霍山县人民政府《加快推进霍山县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对政府性投资建设的工程项目,面积、造价等方面符合创建工程优质奖或标准化示范工程的,必须创优夺标或申报标准化示范工程。对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奖的(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中国建筑工程钢结构金奖”“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可按该工程竣工结算价款的1.5%给予施工总承包企业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500万元(含本数);获得省级优质工程奖的,可按该工程竣工结算价款的0.5%给予施工总承包企业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20万元(含本数)。同一工程按最高奖项试行一次性奖励,不重复计奖。对通过安徽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安徽省建筑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验收的,对施工总承包企业给予3万元奖励。

四、严格责任追究

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在建工程项目部,要树牢质量为本的理念强化质量责任意识。我局将不定期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对住宅工程质量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大责任追究力度对质量问题突出的项目,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停工整改,第三次依法依规立案查处;对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问题的项目,立即停工整改,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将责任主体在住宅工程质量回访、保修等方面纳入企业信用评价内容,加强对守信责任主体的政策支持和失信责任主体的惩戒。因发生违法违规行为、质量安全事故或重大质量安全问题被责令全面停工的住宅工程,暂停其项目预售,待批准复工后方可恢复。

附件1:施工单位工程质量查表

附件2:监理单位工程质量查表

附件3:建设单位工程质量督查表

 

 

 

                           2023227

 

 

附件1

施工单位工程质量自查表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自查内容:

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

自查人员

 

自查时间

 

注:此表一式三份,报建设、监理一份,自行留档一份。


附件2

监理单位工程质量复查表

工程名称

 

监理单位

 

复查内容(施工单位自查及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整改不到位及自查未发现的问题):

复查意见:

复查人员

 

复查时间

 

注:此表一式三份,报建设单位一份,反馈施工单位一份,自行留档一份。


附件3

建设单位工程质量督查表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督查内容(监理单位履职情况和施工单位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

督查意见:

督查人员

 

督查时间

 

注:此表一式三份,反馈施工、监理单位各一份,自行留档一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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