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政办秘〔2024〕34号
霍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霍山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组的通 知
衡山镇、县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县政府决定成立霍山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 长:罗 文(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秦国伟(县委常委、副县长)
成 员:李建军(县政府办)
仇多弟(县发改委)
李永海(县科技经信局)
李运成(县财政局)
余小春(县自然资源局)
蔡 骥(县环境生态分局)
何 林(县住建局)
程善金(县审计局)
饶 猛(县城管局)
朱家洪(县重点处)
叶 青(县文明办)
郑 杰(县融媒体中心)
王业平(衡山镇)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何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根据工作需要从成员单位抽调业务骨干充实办公室人员力量,集中办公。
为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顺利开展,按照“政府主导、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居民积极参与”的工作原则,加强统一协调,落实部门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其中:
1、县住建局:作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主管部门,牵头负责制定相关支持政策和措施,编制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和制定年度改造计划,建立完善改造项目库,制定改造项目实施方案,配合相关部门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和专项债券资金,配合开展老旧小区改造上级专项督查和绩效评价工作,负责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
2、县重点处:作为项目代建单位,牵头负责改造项目质量、安全、验收、审计和移交等工作。
3、衡山镇政府、所属社区:协助开展老旧小区的摸底调查、征集意见、统筹协调,指导规范改造后小区的物业服务,为改造施工现场提供施工环境。
4、县发改委:参与老旧小区改造的规划编制和年度计划制定,积极争取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中央预算内资金,做好改造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
5、县财政局: 参与制定年度改造计划,负责争取上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和省级专项债券资金,落实县级财政配套资金,统筹相关部门涉及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用于改造,负责做好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资金的减免返还,组织开展老旧小区督查考核和绩效评价。
6、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有关规划、土地的支持政策措施,做好改造项目的规划许可、用地审批工作,做好小区新建配套用房的登记办证工作。
7、县科技经信局:负责支持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信息化建设和网络基础建设,督促各通讯运营企业按要求对老旧小区通信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升级,实现共建共享。
8、县城管局:负责拆除清理老旧小区内的违法违章建(构)筑物和违规占地种菜,做好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和使用,负责落实改造后的小区物业管理工作。
9、县公安局:维护老旧小区改造期间治安秩序,负责安全防范设施的技术指导,确保小区系统的人员、车辆管理、视频监控、出入控制、智能门禁、报警等数据的接入,并将数据推送至公安智慧安防小区管控系统。
10、县数据局:负责优化改造项目的相关手续办理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11、专营单位:供电、供水、燃气、邮政、电信、移动、联通、广电等部门,配合政府部门及老旧小区改造实施单位,按各自专营范围,负责资金筹集及改造工作,保证改造任务顺利完成。
12、县文明办、融媒体中心:广泛宣传老旧小区改造的重要意义、方法步骤和改造政策,引导居民自觉主动参与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形成社会各界支持、居民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
2024年4月30日
附件:
霍山县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工作组及项目现场责任人分工
经研究,现成立霍山县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工作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俞秀水
副组长:包先法、李成友
成 员:涂 海、吴昌兵、余 洋、项志林 、广 伟、金 晶
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包先法兼任办公室主任,李成友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老旧小区改造日常工作开展。改造项目现场负责人分工如下:
项目名称 |
住房中心 |
重点处 |
社 区 |
南岭1小区 |
涂 海 |
吴昌兵 |
广 伟 |
新小小区 |
项志林 |
余 洋 |
金 晶 |
霍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