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霍山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组的通知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4-05-08 11:26 信息来源:霍山县住建局  字体:[  ]

 

 

 

政办秘202434

 

 

霍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于成立霍山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组    

 

衡山镇、县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政府决定成立霍山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组,成员如下:

  长:  委副书记、

副组长:秦国伟(县委常委、副县长)

  员:李建军(县政府办)

仇多弟(县发改委)

李永海(县科技经信局)

李运成(县财政局)

余小春(县自然资源局)

 骥(县环境生态分局)

 林(县住建局)

程善金(县审计局)

 猛(县城管局)

朱家洪(县重点处)

 青(县文明办)

杰(县融媒体中心)

王业平(衡山镇)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何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根据工作需要从成员单位抽调业务骨干充实办公室人员力量,集中办公。

为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顺利开展,按照政府主导、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居民积极参与的工作原则,加强统一协调,落实部门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其中:

1县住建局:作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主管部门,牵头负责制定相关支持政策和措施,编制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和制定年度改造计划,建立完善改造项目库,制定改造项目实施方案,配合相关部门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和专项债券资金,配合开展老旧小区改造上级专项督查和绩效评价工作,负责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

2、县重点处:作为项目代建单位,牵头负责改造项目质量、安全、验收、审计和移交等工作。

3、衡山镇政府、所属社区:协助开展老旧小区的摸底调查、征集意见、统筹协调,指导规范改造后小区的物业服务,为改造施工现场提供施工环境

4、县发改委:参与老旧小区改造的规划编制和年度计划制定,积极争取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中央预算内资金,做好改造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

5、县财政局: 参与制定年度改造计划,负责争取上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和省级专项债券资金,落实县级财政配套资金,统筹相关部门涉及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用于改造,负责做好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资金的减免返还,组织开展老旧小区督查考核和绩效评价。

6、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有关规划、土地的支持政策措施,做好改造项目的规划许可、用地审批工作,做好小区新建配套用房的登记办证工作。

7、县科技经信局:负责支持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信息化建设和网络基础建设,督促各通讯运营企业按要求对老旧小区通信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升级,实现共建共享。

8、县城管局:负责拆除清理老旧小区内的违法违章建(构)筑物和违规占地种菜,做好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和使用,负责落实改造后的小区物业管理工作。

9、县公安局:维护老旧小区改造期间治安秩序,负责安全防范设施的技术指导,确保小区系统的人员、车辆管理、视频监控、出入控制、智能门禁、报警等数据的接入,并将数据推送至公安智慧安防小区管控系统。

10、县数据局:负责优化改造项目的相关手续办理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11、专营单位:供电、供水、燃气、邮政、电信、移动、联通、广电等部门,配合政府部门及老旧小区改造实施单位,按各自专营范围,负责资金筹集及改造工作,保证改造任务顺利完成。

12、县文明办、融媒体中心:广泛宣传老旧小区改造的重要意义、方法步骤和改造政策,引导居民自觉主动参与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形成社会各界支持、居民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

 

 

2024430


附件:

 

霍山县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工作组及项目现场责任人分工

 

经研究,现成立霍山县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工作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长:俞秀水

副组长:包先法、李成友

 员:  吴昌兵 洋、项志林 、广 伟、金 

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包先法兼任办公室主任,李成友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老旧小区改造日常工作开展。改造项目现场负责人分工如下:

项目名称

住房中心

重点处

 

南岭1小区

 

吴昌兵

广

新小小区

项志林

 

 

 

 

 

 

 

 

霍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4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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