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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4-07-09 09:16 信息来源:霍山县住建局  字体:[  ]

 

霍山县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为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及人口老龄化加快的现实需要,完善城区既有住宅小区的使用功能,提高居住品质,改善居住条件,根据省住建厅等四部门《关于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房〔201956 六安市城市更新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六安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指导意见》六城改办〔20241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霍山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推动解决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停车等难题”的要求,有效应对我县人口老龄化、助推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进一步完善我县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提高群众居住品质,扩大社会消费需求、推动相关产业转型升级。

、起草过程

结合霍山实际,县住建局牵头草拟了《霍山县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方案》(草案),初稿形成后,2024222日,县政府办组织15家单位对《霍山县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讨论,采纳部分单位提出的建议。2024313日,在222日会议讨论并修改完善后,再次书面函询相关单位意见,共收到12家单位书面反馈意见,采纳部分单位提出的建议。2024319日至419日,通过县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和公众征集意见,共收到2份意见,意见未采纳。草案通过市场监管局公平竞争审查、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备案、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后,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2024年7月19日以县政府名义正式出台文件。

、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基本原则、实施条件、实施主体、资金筹集管理、实施步骤、相关要求、工作职责、保障措施共八个方面简要内容如下:

1、坚持“业主自愿,充分协商;加强引导,协调服务;规范实施,确保质量;明确责任,保障安全”四项原则。

2、明确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同时具备的四项条件。

3明确实施主体,以住宅小区、幢或单元提出申请。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意向应当充分听取拟加装电梯所在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内业主的意见,要签订加装电梯的书面协议,明确委托代理人或代理机构,编制专项设计、资金概算和费用筹集、电梯后期运行维护和保养分摊方案,明确电梯使用和维护管理人(单位)。

4、明确资金来源及管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所需资金运行使用、维护管理资金由业主负责,具体承担费用由业主协商确定,共同出资解决,并且县财政对非单一产权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补贴资金采取事后补助的形式,以 20万元/台予以补贴。同时,《实施方案》提供提取物业维修基金、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由本户承担的加装电梯建设费用的政策支持。另外,由属地社区(村)设立托管账户,以保障资金安全。

5、明确具体实施步骤。包含意见征询、制定方案、方案公示、签订协议、报批审查、工程施工、竣工验收、资金拨付八个方面,具体内容详见《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6明确安全要求、规划要求、测绘要求等。

7、明确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8、明确保障措施。

五、工作目标

小区单元楼栋内业主有加装电梯意愿的,对该单元楼栋开展全面摸排,详细了解居民意愿,指导增设电梯工作。

、创新举措

县财政对非单一产权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补贴资金采取事后补助的形式,按 20万元/台予以补贴。同时,《实施方案》给予提取物业维修基金、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应由本户承担的加装电梯建设费用的政策支持。

七、保障措施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各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协调,主动作为,积极推进工作落实,对加装电梯全过程开通绿色通道,在联合审查、专营单位管线移位及设施改造、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取得、综合验收等环节予以优先办理。

 

2024年7月19日

 

 

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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