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4号代表
建议办理情况的函
广龙洋代表:
您在县人大十八届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东石门村路灯管护移交专业机构的建议》(第54号建议)已收悉。根据所提建议,我局进行了认真研阅,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农村基础设施管护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您指出的路灯维护资金不足、管理滞后等问题确实关系到村民的切身利益,我局高度重视并进行了专题研究。
4月29日,我局安排公用中心路灯所工作人员前往东石门村进行现场勘查,从走访排查来看,东石门村110盏路灯目前存在部分老化、破损和故障等需要更换的情况,在进行专业管护之前需要进行及时更换,以保障群众日常出行需求,但由于上述路灯均在东石门村内,且根据现行管理体制,住建部门主要负责城区范围内市政道路路灯的规划、建设与维护,而农村区域(含东石门村)的路灯管护权限属于属地乡镇政府或村级组织。因此,受职能限制,我局无法直接接收农村路灯的管护工作。
综上所述,为切实解决东石门村路灯管护问题,结合您的建议,我局建议:一是按照属地管理为主。建议由衡山镇政府牵头,将东石门村路灯纳入村级公益设施管护清单,通过申报乡村振兴项目、统筹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等方式落实长效管护资金。二是加强部门联动支持。我局将积极配合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协助衡山镇申请农村基础设施管护专项补助资金,推动路灯管理规范化。三是积极给予技术支持。我局将主动对接衡山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协助梳理路灯管护需求,并在政策咨询、技术标准等方面给予支持,共同提升农村公共照明服务水平。
最后,感谢您对我县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今后对我县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5年5月22日
联系单位:县住建局
联系电话:5022953
抄送:县政府办、县人大人选工委
霍山县住建局办公室 2025年5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