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2025年度实施的2024年增补项目2个,包含南岭2小区和幸福花园小区,涉及居民1757户,建筑面积18.85万平方米,计划投资5000万元。截止目前已全面完工。
为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顺利开展,已成立霍山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组,并明确项目现场责任人,由霍山县住建局牵头,主要负责项目调度工作,县重点处为代建单位,负责工程质量和技术方面工作,衡山镇派驻社区管理员做为现场协调员,其他相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能积极配合,统筹合作推进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一是居民广泛参与。改造前,我县老旧小区改造主管部门(县住建局)会同衡山镇所属社区向小区居民发放并填写《老旧小区改造居民需求调查表》,在此基础上,会同所属社区、勘察设计以及水、电、信、气等专营单位和居民代表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结合各方意见和建议,制定每个小区切合实际的改造方案,并将改造初步设计图纸在改造小区张贴公示,再次征求居民意见,以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改造期间,邀请居民作为监督方参与改造,对改造中反映的问题,经研究符合要求的,及时督促施工企业予以整改到位,确保小区改造更贴近居民实际需求。
二是组织联合验收。改造项目竣工后,县老旧小区改造主管部门会同衡山镇、城管执法局、市场监管局以及施工企业、监理公司和居民代表等,开展联合竣工验收,通过查看资料、踏勘现场等方式,主要了解雨污管网、路面、楼顶防水、外墙面、停车位、绿化、照明、消防、监控等配套设施是否符合老旧小区技术导则和施工设计图纸要求,以及是否对居民反映的合理诉求整改到位,对经联合验收合格的,由联合验收人员在竣工验后备案表上签字确认。
三是及时移交管养。联合验收合格后,县老旧小区改造主管部门依据《霍山县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建后管养工作方案》(霍政办〔2021〕29号)有关规定,及时与衡山镇所属社区签订《老旧小区改造建后管养工作交接单》,明确了具体交付内容,施工企业也同步将改造项目相关资料一并移交,由衡山镇所属社区牵头接管小区改造建后管养工作,主要包括落实小区常态化管理、及时维修维护和查处违规行为等,努力确保改造后的小区设施完好、管理有序、服务到位,进一步提高小区居民的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