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不断提升农村地区交通服务水平,加快乡村全面振兴步伐,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发〔2018〕17号)和《中共六安市委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六发〔2018〕19号)以及国家和省制定的关于农村公路养护方面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工作目标:一是将农村公路养护纳入政府投入为主导的资金保障体系和绩效目标考核体系,构建符合市场经济要求和实际的农村公路养护运行机制,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二是逐步推行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专业化、标准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一步整合政府和市场资源,有效提升农村公路养护水平、抗灾减灾能力和服务品质。开展农村公路养护示范创建,树立农村公路绿色发展理念。三是到2021年底,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5%,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85%。四是坚持统筹规划、协调发展。构建城乡统筹发展的道路运输体系,实现农村公路“建、管、护、运”协调发展。五是“十四五”期间,我县农村公路建设重点实施提质改造工程,包括县乡公路升级改造、建制村通双车道工程、20户以上较大自然村通硬化路、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以及联网路建设。到2025年底,实现2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2021年,我县实施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114.775 公里。
三、主要内容
县交运局负责指导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建后养护工作,统筹纳入本县农村公路养护计划,监督检查辖区内农村公路养护计划执行情况、养护资金使用情况和养护质量。
县政府负责筹集和管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监督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建后养护工作;认真落实县、乡、村三级路长制,建立健全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建后养护责任制,按照“有路必养、养必到位”的要求,确保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建后列养率达到100%,实现小修保养常态化。
乡级人民政府应按照上级政府的规定,认真履行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建后养护职责,指导并监督村民委员会组织好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养护工作。
四、研判和起草过程
认真总结我县近几年农村道路建设工作情况,结合我县实际充分深入到各乡镇进行了调研,在起草过程中与交通、公安、应急等部门进行了充分对接,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文件草案,由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通过。
五、创新举措
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加强农村公路养护,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逐步向社会开放,采取公开招投标的方式,择优选择养护作业单位。推行农村公路零星小修与日常保养划片区捆绑招标。对等级较低、自然条件特殊等难以通过市场化运作进行养护作业的农村公路,可采取个人(农户)分段承包等方式进行养护。积极探索“建养一体化”模式,通过公开招标引入社会资本,由社会资本承担项目的实施(含资金筹集、总承包施工)及交工验收后养护服务工作,政府依据项目建设及养护的绩效评估情况,支付“建设+养护”费用。鼓励引导专业养护企业加大投入,提高养护机械化水平;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力量自主筹资筹劳参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鼓励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纳入公益岗位等方式,为脱贫户提供就业机会。
六、保障措施
按照有关规定将养护经费纳入本级年度部门预算;统筹分类编制养护管理、应急保障、示范创建等项目预算计划,建立健全资金拨付制度,确保专款专用。加大农村公路养护工作指导,积极帮助解决养护过程中遇到的各类技术和管理难题,确保养护提升工作有序推进。县交运局坚持经济实用、绿色环保理念,加大农村公路养护水平提升工程工作力度,提升养护技术水平,切实巩固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建设成果和养护成效。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要加强对农村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实施情况进行巡检,对农村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实施情况的检查做到全覆盖。将农村公路养护水平提升工程纳入年度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加强对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的督导,充分发挥基层政府和组织在农村公路发展中的作用。
七、下一步工作考虑
农村公路发展政策实行重大调整后,通过中央资金补助的带动和引导,地方建设农村公路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空前高涨意,但不注重考虑建设能力与建设规模的关系,不顾当地人、财、物力的实际情况,一哄而上,随意扩大建设规模,带来了诸如地方配套资金不落实、业主债台高筑和拖欠工程款等一系列负面问题。因此,要量力而行,保持适度的建设规模,科学合理的制定农村公路发展规划,规划的制定要充分体现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对没有筹资能力和建、管、养力量的项目不得列入建设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