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霍山县交运局 > 政策法规 > 规范性文件

【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霍山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1-04-21 16:49 信息来源:霍山县交运局  字体:[  ]

霍政办秘〔202129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霍山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霍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420


霍山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  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  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029号)和《六安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六政办秘〔2020137号)等文件精神,加快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结合我县农村公路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 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和省、 市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聚焦民 生改善和乡村振兴重点任务,围绕解决农村公路发展中的突 出问题和矛盾,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提升农村 公路管养水平,切实解决“四好农村路工作中的短板问题, 推动我县“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建设新时代美好霍山提供坚实的交通保障。

二、工作目标

2021年底,建立更加完善的县、乡、村三级农村公路“路长制”管理模式,初步建立基于信息化技术的农村公路管养服务平台,建立领导负责制的责任体系和更加完善的考核体系,形成权责更加清晰的农村公路管理机制。

2022年底,基本建立“统筹督导、分级管理、以县为 主、乡村尽责”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形成财政投入职责明确、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格局。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明显提高,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农村公路通行条件和路域环 境明显提升,交通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全县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 ,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7%,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85%

2023年底,全面建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农村公路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农村公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显著成效,农村公路通行条件和交通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各方参与、运转高效的工作格局全面形成,全县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90%,人民群众对农村公路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明确职责

按照省市有关政策要求,明确县乡村各级权责清单和管养范围,积极做好相应工作。县政府履行主体责任,负责筹集和管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并监督相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履职尽责。全面推行路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督严格、保障有力”的公路管理机制。

乡镇人民政府认真履行乡道、村道公路管理养护职责, 由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乡级总路长,设立乡镇路长办公室,落实具体工作人员,建立“养以乡为主、护以村为主”的养护机制,保障必要的工作条件,组织好乡道的日常养护,指导并监督村(居)民委员会组织好村道管理养护工作。村(居)民委员会由其主要负责人担任村级路长,按照“农民自愿、民主决策”的原则,采取公路养护公益岗、“一 事一议”、以工代赈等办法组织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并加强宣传引导,将爱路护路要求纳入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县、乡、村道以外的农村道路按照“谁受益、谁养护”的原则落实养护责任,由属地乡(镇)村负责日常监管。

县交运局负责协调指导全县农村公路管养工作,按照 “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制,督促公路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落实相应管理养护职责县财政局、县交运局负责对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县发改委、审计局、督查室、农业农村局、扶贫移民开发中心、公安局、文旅局等部门积极支持配合, 引导和促进农村公路事业发展。

四、主要任务

按照深化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健全完善路长制工作机制

构建农村公路管理长效机制。建立“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督严格、保障有力”的公路管理机制,形成县级总路长统一领导,路长办公室统筹指导,各级路长根据所管道路分工负责的路长制责任体系,实现路长制度管理规范化、精细化和常态化。进一步细化和完善《霍山县深入推进公路“路长制”工程实施方案》,明确路长制工作职责,落实县、乡、村三级管养责任。

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及新型城镇化、农业农村现代化及交通强国试点工作建设任务,做好农村公路发展规划,推进县乡公路提档升级, 加强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危桥改造建设。到2023年底,60%的县道和重要乡道要达到三级路标准。

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将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受益程度、养护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率作为衡量标准,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逐步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养护生产组织模式。鼓励通过签订长期养护合同、招投标约定等方式,引导专业养护企业加大投入,提高养护机械化水平。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力量自主筹资筹劳参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通过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纳入公益岗位等方式,为农村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机会。对等级较低、自然条件特殊等难以通过市场化运作进行养护作业的农村公路,可采取个人(农户)分段承包等方式进行养护。每年组织开展农村公路技术状况评定,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7%(其中养护大中修工程占比不少于25%)。

提升农村公路运输水平。持续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 建设,提升农村客货运输水平,深化交通运输与邮政快递、电商平台融合发展,不断完善农村物流服务网络,提升农村物流服务品质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落实路产路权保护责任。加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建立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 实行农村公路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探索通过民事赔偿保护路产路权,建立适合县情实际的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模式。

(二)推进农村公路信息化建设

结合交通强国试点工作,推进农村公路信息化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提高农村公路管理与服务水平。建立农村公路基本信息平台、养护工程远程管理系统、桥梁健康动态监管系统、养护巡查管理系统及管养与执法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全县农村公路一张数据总览图。开发推广使用手机APP 软件,对养护和施工路段进行全程实时监控,实现各级管养单位日常养护数据自动汇总、上报、分析和储存,构建完善农村公 路管养执法协作机制,实时掌握违法侵占农村公路路产路权行为,为在线联动、实时追踪、全域管控提供支撑。

(三)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机制

县政府将农村公路管理和养护工作纳入对县直相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的目标管理绩效考核,重点内容包括∶“路长制工程”工作开展情况,主要是相关制度落实和执行情况 农村公路日常管养、管养资金使用情况“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品质示范路”创建情况。建立竞争激励机制,推行考核结果和资金补助挂钩,强化日常考核,采取“季度抽查、年终评比”动态管控机制,按照考核得分实行差异化资金补助。积极开展“美丽农村路"建设。推动农村公路与文化、旅游、产业等融合发展,持续开展路域环境综合整治,结合产业培育、旅游发展等积极推进美丽公路建设,提升农村公路的服务功能,有力支撑乡村振兴,增强人民群众归属感。

创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模式。积极推进农村公路管理机构从直接养护模式向专业公司养护模式过渡,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完善鼓励社会资本和专业化企业有序参与农村公路养护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专业化养护和群众养护相结合的养护模式,积极探索日常管养一体化养护模式引导属地农民群众主动参与农村公路养护治理监督、日常路产管护,健全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管机制。推行农村公路灾毁保险,提升农村公路应急保障能力,构建农村公路防灾抗灾  减灾长效机制加强日常巡查和农村公路病害防治,定期开展农村公路技术状况评定,科学安排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推进农村公路预防性养护,实现农村公路专业化养护,精细化管理。

加强安全和信用管理。公路安全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 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已建成但未配套安全设施 的农村公路要制定专项方案,尽快补充完善。公安机关要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积极探索和总结工作中的好方法、 好经验和新举措。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市场监管,着力建立以质量为核心的信用评价机制,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并将信用记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向社会公开。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的组织实施,由分管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农业农村局、公安局、交运局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交运局。各乡镇要健全工作机制,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的有序推进。

(二)加强资金保障。县政府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及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按照2020年底全县农村公路里程基数和不低于县道 10000/ 公里、乡道 5000 /公里、村道 3000/公里”标准筹集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路长制工作经费及农村公路信息化建设经费由县财政据实保障。县交运局会同财政局根据相关规定和我县实际,制定日常养护考核办法,养护资金70%部分依据考核结果按季兑付,养护资金 30%部分根据试点工作、示范创建、绩效考核等工作情况统筹安排。同时建立与农村公路里程、地方财政、养护成本变化等因素相关联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动态调整机制,原则上调整年限不超过5年。县政府逐步加大对农村公路养护的支持力度,拓宽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筹集渠道,建立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资为辅的资金筹集机制,确保财政支出责任落实到位。县财政局和交运局要切实加强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监管,确保及时拨付、高效使用。乡(镇)、村(居)要在用好县级养护补助资金的同时,多元化筹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鼓励打捆“一 事一议”、财政奖补和企业、个人等社会捐助或者利用农村公路绿化经营权等方式筹集资金支持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情况要按有关规定对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加强监督考核。县政府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责任落实、资金到位、工程质量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运用到养护资金分配等方面。对工作推进情况良好的, 给予奖励或增量补助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实行约谈、责令整改、扣减补助等措施,充分发挥激励考核“指挥棒”作用。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