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编号:皖N1210010
二、项目名称:S332霍山县大河厂至黑石渡公路升级改造景观绿化工程(二期)
三、项目实施地点:霍山县衡山镇、黑石渡镇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霍山县国省干线公路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霍山县衡山镇迎驾大道西路38号
六、项目类型:þ 工程类 o 服务类 o 货物类
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八、项目概况、投资规模:S332高桥湾至黑石渡段绿化长约8公里,主要内容为道路绿化及土石方开挖换填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绿化养护等级为二级,绿化养护期为两年,工程造价约1094万元。
九、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十、计划工期:50日历天
十一、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近五年(2016年3月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至少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700万(含)以上市政道路绿化或公路绿化或园林绿化工程类似业绩。(业绩时间以交(竣)工验收报告建设单位签章落款的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上反映的金额为准,如果提供的业绩为综合合同,须提供满足业绩要求的绿化工程量清单扫描件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3、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函,格式参考附件)和无重大安全事故。
4、投标人在投标时被县级及以上行政监督部门作出在一定期限内限制投标处理且在有效期内的,不得在本项目中确认为中标候选人。
5、投标项目班子成员不得是在编公务员和未经在编单位批准离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开标到场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文件中拟定的项目负责人应为同一人。
6、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工作人员。评审时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包括投标截止日所属月份(含)为基点起往前计算已经过去的连续5个月内不少于连续缴费3个月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社保缴费清单等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例:7月19日开标,则连续5个月是指7月、6月、5月、4月、3月;连续3个月是指7月、6月、5月或6月、5月、4月或5月、4月、3月,其他类推)。无社保缴费证明或提供的社保缴费证明不满足招标要求的,其投标资格无效(如年满60周岁无法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的,可提供聘用合同原件扫描件和包括投标截止日所属月份(含)为基点起往前计算已经过去的连续5个月内不少于连续发放3个月的加盖银行印章的能体现聘用企业名称及拟委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姓名的工资打卡流水账单原件扫描件);无社保缴费证明或提供的社保缴费证明不满足招标要求的,其投标资格无效。属于弄虚作假的,按无效标处理。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①近1年内(截止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②近1年内(截止至开标之日)因串通投标、转 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③被有关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且在公示有效期内的;
④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他严重失信行为,且在公示有效期内的。
8、根据六安市住建委、安监局、公管局六建法【2018】80号文件精神,对依据该文件规定因安全生产方面原因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的单位和人员,在公布期限内,拒绝其参加六安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
9、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
十二、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工程
十三、标段数:1个
十四、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3月25日
十五、公告发布媒介: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220.180.15.2/)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
十六、项目开标时间:2021年4月14日10时00分
项目开标地点: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厅
十七、招标文件获取及费用支付方式:
1、获取时间:2021年3月25日至2021年4月14日10时00分
2、费用支付:网上免费下载(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
十八、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九、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二十、备 注: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文件所报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人员。
2、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身份证应为二代身份证,不能出示二代身份证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及职称证书参加开标会。投标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含已中标的待建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国有投资项目,均对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自开工之日起采用“IFA”(人脸识别)系统进行考勤、考核。
3、本项目实行投标保证金制度和履约保证金制度,投标保证金贰拾万元整;投标人中标后应按中标价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
4、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均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http://220.180.15.2/)下载。
5、投标人提出疑问应当隐藏投标人所有信息并在网上(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提出,投标人网上提出问题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4日17时30分,招标人网上集中统一答疑时间为2021年4月5日,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即2021年4月14日10时00分。
6、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83.162.78.64:9003/lahy/)下载招标公告、补充公告、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等资料。
7、投标人自行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 注册用户名,填报企业基本信息、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班子成员信息及社保缴费证明、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获奖等相关信息。投标人自行更新、自行维护本单位信息。以上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投标人负责。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投标人注册联系电话400-998-0000。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CA证书办理联系电话400-880-4959。
8、投标人应按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评标要求提交的资质资格及社保缴费证明、奖项、业绩、荣誉等相关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录入市场主体信息库中。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社保缴费证明、奖项、业绩、荣誉等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以投标文件编入(含市场主体信息库中的链接)的信息原件扫描件为评审依据。投标人须确保投标文件编入的前述资料的原件扫描件与用于市场主体库录入的原件扫描件的真实性完全一致。招标文件约定原件需带至现场备查的应带至现场备查。若评标委员会需辨别真假,或需交招标人保存作为定标考察核实依据的,前述资料原件必须按时提交,未提交的将按无效标或废标处理。
9、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与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998-0000。在咨询过程中不得透露投标人自身信息。
10、咨询提问途径
一律由投标人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提问栏目进行,提问应当隐藏投标人信息及联系电话、邮件等,违反规定导致泄露投标人信息的,应对其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11、疫情防控要求:
(1)总体要求,按安徽省和六安市、霍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要求执行。
(2)基本要求,所有到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人员,均应按六安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防控综合指挥部(六指办〔2020〕80号)文“关于在全市推广应用安徽健康码的通知”的要求申领“安康码”(安康码省际互认的按安徽省和我市我县有关规定执行),在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入口登记处,分别使用皖事通(或支付宝,需提前通过皖事通申领健康码)主动扫码出示个人持有的“安康码”,持绿色“安康码”的人员,由登记人员使用“安康码”核验端进行扫码核验,并测量体温,根据情况予以放行或进行异常登记。持黄色或红色“安康码”的人员,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禁止其进入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招投标活动。
(3)鉴于我市、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中标人(承包人)在履行本项目施工合同中,应优先招用霍山本地工人。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霍山县国省干线公路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
招标人地址:霍山县衡山镇迎驾大道西路38号
联系人:项先生
联系电话:0564-5025896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安徽霍山经济开发区高桥湾路
联系人:昌先生
联系电话:0564-5020033 13305644493
二十一、投标保证金账号:
1、投标保证金允许方式:网银支付 银行转账 银行保函
2、汇入账户名称: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汇入以下任意一家银行和账号:
①汇入银行:徽商银行六安霍山支行
汇入银行帐号:1761301021000625438000668;
②汇入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霍山县支行
汇入银行帐号:123450010400162990000000009;
③汇入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霍山支行
汇入银行帐号:1314055038000105555;
④汇入银行:安徽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汇入银行帐号:20010001975266600004578;
⑤汇入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霍山县支行
汇入银行帐号:93400301001863889700505;
⑥汇入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霍山迎驾大道支行
汇入银行帐号:179741793273;
⑦汇入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霍山支行
汇入银行帐号:34050174730800000112-0651;
3、汇出账户要求:应为投标单位基本账户。
4、投标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保证金银行汇单备注栏注明本工程招标编号。
6、未按时汇入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或收款银行账号错误无法判定投标保证金对应关系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霍山县国省干线公路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
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