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清算下达2025年农村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皖财建〔2025〕998号)、《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分配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交运〔2022〕126号)文件要求,对2024年度符合条件要求的经营者,发放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
结合我县实际,补贴资金具体发放情况如下:
1、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发放标准1500元/座,共46台车,总座位数1094座,折算后座位数1094座,发放农村客运补贴资金164.1万元;
2、巡游出租车补贴资金发放标准2918.05元/台,在册台数265台,折算后台数264.08台,发放出租车补贴资金77.06万元;
3、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资金发放标准4291.83元/标台,城市公交车辆107台,折算后标台数101.6,发放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资金43.605万元;
4、2024年度更新新能源出租车34台,补贴资金发放标准为1万元/台,发放新增及更换新能源出租车一次性补贴资金34万元;
5、新能源出租车年度推广补贴标准为2001.6元/台,截止2024年底我县共有新能源出租车45台,折算后台数24.93台,发放新能源出租车年度推广补贴4.99万元;
本次发放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共计323.755万元。
现对我县农村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发放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请实名(单位请加盖公章)以书面形式在2025年11月17日前反馈意见至霍山县公路运输管理所,联系电话:0564—5022670。
附件:
霍山县2025年农村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公示明细表.xlsx
霍山县公路运输管理所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