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别山湖泊群水源地保护绿色公路建设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公示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以及《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300号)等文件要求,重大项目实施前,需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充分征求各方意见。现将拟建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大别山湖泊群水源地保护绿色公路建设工程项目位于六安市霍山县佛子岭镇。路线起点位于佛子岭镇长岭村,与现在S332平面交叉,路线由西向东,跨越佛子岭水库至高岭村,再沿着水库对岸高岭村山脚布设,避开现状既有房屋,接入高岭村水口处现状既有村道,再沿村道至终点汪观路,终点桩号K2+328.575,路线全长约2.329km。
本项目道路等级为双向两车道三级公路,路线全长约2.329公里,设计速度为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8.5米,其中佛子岭水库环湖大桥按照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建设,桥梁全长400m,设计速度为60公里/小时。项目建设工期计划安排2年,2027年初开始准备前期工作,2028年竣工。项目实际进度计划可随工程进度情况进行调整。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事项、主要方式和公示期限
1.征求范围:受拟建项目直接和间接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主要事项:征求本项目实施对可能受该事项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意见以及其他相关问题。
3.主要方式: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我单位或稳评机构提交口头、电子或书面意见。
4.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三、反馈渠道
评估主体:霍山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龚先生 联系电话:0564-5032076
联系地址:霍山县迎驾大道西路38号
评估单位:六安世纪不动产评估登记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7355183959
联系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凯旋广场18楼
附件:项目地理位置图
霍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6月17日







皖公网安备 34152502000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