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全称:霍山县农业农村局
单位负责人:霍山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石爱武同志
机关职能:
一、县农业农村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县农业农村局加挂县乡村振兴局、县水库移民管理局牌子。县政府办公室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美丽乡村(一谷一带一岭)政策规定,指导、督查、验收中心村建设和“一谷一带一岭”项目建设等职责,划入县农业农村局。
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委农办)设在县农业农村局。
三、县农业农村局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县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农业和农村经济政策调研研究,拟定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政策、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参与涉农的财政、税收、价格、金融保险等相关政策拟订。
(二)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资金、资源和财务管理;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三)拟订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村能源等农业产业、行业的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监督实施。拟定农业开发规划,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
(四)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和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大宗农产品及特色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提出大宗农产品及特色农产品市场流通的政策建议,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负责农产品展览会、交易会参展、组织工作。
(五)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参与拟订地方农业生产技术标准;依法指导农产品质量认证管理,监测并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六)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协调种子(种苗)、农药、兽药(鱼药)、饲料、饲料添加剂、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监测和依法监管工作。
(七)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监测疫情并组织扑灭;协调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和动植物新品种的保护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动植物的防疫、内检工作;负责兽医医政和渔政、渔港、渔船的监管工作。
(八)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物资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
(九)管理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工作。
(十)拟订农业科技、技术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承担农科教统筹协调工作;管理、推广农业科技成果;指导农业职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
(十一)承担农业专业人才队伍和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协调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农民技术培训工作;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有关工作。
(十二)拟订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组织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指导农业生态环境建设,促进生态农业和循环农业的发展;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措施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指导渔业水域的开发利用,组织保护水生野生动植物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作。
(十三)承办农业对外合作交流工作,参与农业对外贸易,承担农业利用外资项目有关工作。
(十四)承担农业农村经济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农机安全监理工作。
(十五)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六)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十七)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
1.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 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
2.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道潮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机构设置:霍山县农业农村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设10个股级内设机构,即办公室(乡村人才工作股)、政策法规股、计划财务和项目建设管理股、农业产业化指导股(帮扶与协作促进股)、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农村经济管理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种植业管理股(茶叶和桑茧产业管理股)、畜牧水产管理股、农机管理股;县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12家,分别为:县农业产业发展中心、县农业机械服务中心、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农村社会事业促进指导中心、县畜牧产业发展中心、县渔业发展中心(县水产技术推广站)、县农业项目建设中心、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中心、县乡村振兴中心、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县农业科学研究所。
单位地址:霍山县住建大楼12、13、14楼
公开电话:0564-5022559
邮政编码:237200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Email:ahhsnw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