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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情况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4-04-20 15:33 信息来源:霍山县农业农村局  字体:[  ]

 

根据《霍山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霍山县农业产业发展中心对我县2023年度外经贸发展发展资金(茧丝绸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现将自评情况公开如下:

 

中央财政转移支付2023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转移支付概况。《六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外经贸发展资金的通知》(财企〔2023〕504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县2023年度外经贸发展资金(茧丝绸项目)127万元,分别由安徽鑫缘茧丝绸科技有限公司实施《科技研发项目》、曼居家居科技有限公司实施《丝绸品牌培育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科技研发项目》分配项目资金65万元、《丝绸品牌培育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分配项目资金62万元。

(二)整体绩效目标情况。各项目均达到实际成效,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

(三)区域绩效目标情况。生丝售价明显提高,经济效益显著,工业反哺农业的能力达到增强;提升了产品知名度,增加了就业岗位,从而带动区域经济增长。

二、综合评价结论

该项目建设任务全部完成,验收合格,资金已拨付,全年资金执行率为100%,绩效自评总分100分,等级优秀。

三、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情况分析。六安市财政局下达资金文件《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外经贸发展资金的通知》(财企〔2023〕504号),2023年外经贸发展资金(茧丝绸项目)127万元,资金足额及时拨入县财政局部门账户。项目实行先建后补,目前项目资金已全额拨付至项目实施单位。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127万项目资金分别分配给安徽鑫缘茧丝绸科技有限公司实施《科技研发项目》、曼居家居科技有限公司实施《丝绸品牌培育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经验收小组审验,项目按照规定实施,财务基础工作规范,帐证齐全,支付审批手续健全,符合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做到了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三)总体目标完成情况分析。该项目建设任务全部完成,验收合格,目前项目资金已全额拨付至项目实施单位。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高强力生丝已批量生产;新设专卖店6家。

2)质量指标。  

通过技术研发,对选茧、蒸茧、煮茧、缫丝、复摇设备关键部位进行技术改造,提高设备精度,优化生产工艺,高强力生丝生产技术日趋成熟,高强力生丝已批量生产。专卖店验收合格率100%,提升了企业技术水平和行业影响力。

3)时效指标。

项目已建设完成,项目和工作完成及时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科技研发项目》的实施促进了高强力生丝批量生产,满足了市场需求,生丝售价明显提高,经济效益显著,工业反哺农业的能力达到增强,助力了乡村振兴。《丝绸品牌培育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对提高蚕桑产业规模、推动地方经济发展、提升品牌知名度、促进农产品生产加工行业稳定健康发展的影响程度较高。

2)社会效益。通过项目实施,发挥了财政资金的支农效益,进一步调动了企业的生产积极性,带动桑农增收,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促进我县茧丝绸产业进一步发展。

3)生态效益。项目的实施,对推动我县生态循环农业发展的影响程度较高。

4)可持续影响。进一步发挥了惠农财政资金的实施效果,补贴效应达到了进一步增强,对提升相关群体持续经营能力、实现稳定脱贫的影响明显。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本资金使用和发放满意度调查显示,项目实施满意,服务对象满意度90%。

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拟在霍山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六、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我县绩效自评工作从项目基本情况、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指标完成情况等方面开展,评价客观公正。

、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八、附件

转移支付整体绩效自评表.xls


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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