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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惠农补贴政策清单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4-05-30 11:04 信息来源:霍山县农业农村局  字体:[  ]

序号 主管部门 补贴项目 政策依据 补贴对象 补贴标准 申领流程 发放方式 发放时间 咨询方式   备注
国家标准 省级标准 市级标准 县级标准
46 霍山县农业农村局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3〕1313号) 本县范围内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发放到户 根据本年度资金总量测算县域内执行统一标准 村级编制名册清单→乡镇审核→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复审→各乡镇系统造册→主管部门审核→财政部门拨付资金→农业部门打卡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 按年发放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0564-5033463  
47 霍山县农业农村局 稻谷补贴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目标价格补贴(稻谷)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3]1281号) 本县范围内合法耕地(即通过合法程序获得的合法经营权)上稻谷实际种植者(即实际投入生产资料并承担风险的农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等) 2023年县级标准:采用直播方式亩均补贴59.32元(四舍五入),采用人工移栽(或抛秧)方式亩均补贴73元,采用机插方式亩均补贴79元。2024年根据资金总额和实际种植面积测算 村级编制名册清单→乡镇审核汇总上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复审→测算补贴标准→各乡镇惠农系统造册→主管部门审核→财政部门拨付资金→农业部门和相关代发银行打卡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对不适宜“一卡通”打卡发放的,按照国库集中支付规定发放给实际种植者 按年发放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0564-3906318  
48 霍山县农业农村局 耕地轮作                                 (冬闲田扩种油菜)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2〕1307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预算的通知》(皖农农函〔2023〕513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3]1362号) 本县范围内在冬闲田上进行稻油轮作和油菜扩种种植户,具体包括普通农户、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村级集体经济合作组织等 150元/亩 村级编制名册清单→乡镇审核汇总上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复审→测算补贴标准→各乡镇惠农系统造册→主管部门审核→财政部门拨付资金→农业部门和相关代发银行打卡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对不适宜“一卡通”打卡发放的,按照国库集中支付规定发放给实际种植者 跨年发放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0564-3906318  
49 霍山县农业农村局 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皖财农〔2023〕381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3〕464号) 实际从事水稻、玉米、豆类、薯类、小麦等五大类粮食生产户,具体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2023年县级标准:7.25元/亩(四舍五入)。2024年根据上级下达资金总额和实际种植面积进行综合测算 村级编制名册清单→乡镇审核汇总上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复审→测算补贴标准→各乡镇惠农系统造册→主管部门审核→财政部门拨付资金→农业部门和相关代发银行打卡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对不适宜“一卡通”打卡发放的,按照国库集中支付规定发放给实际种植者 按次发放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0564-3906318  
50 霍山县农业农村局 脱贫户产业发展补助 关于印发《霍山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支持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奖补实施方案》的通知(霍扶组〔2021〕8号)、《关于2024年第三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分配方案和项目计划的通知》(霍农组〔2024〕12号) (一)具备特色产业发展条件、需要巩固产业脱贫成果的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目前纳入支持对象)。
(二) 经县级主管部门认定的农 业特色产业扶贫基地。
(三)带动农业特色产业发展的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大户(含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四)经县级主管部门认定的“一村一品”专业村。
补助标准:0.04万元≤户均≤0.3万元;经营主体≤3万元 脱贫户申请→村级初验→乡镇验收→县农业农村局审核、抽验→县财政局打卡发放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 按年发放 特色产业帮扶办公室:0564-3906305  
51 霍山县农业农村局 农机购置补贴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 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到户
省级制定标准 购机者申报→农机服务中心审核→财政局打卡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和打卡至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对公账户 随时申请,随时受理。财政局根据农业农村局提供材料依据,于20个工作日内集中兑付。 农业机械服务中心:0564-5022570  
52 霍山县农业农村局 生猪无害化处理 《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经费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农财办〔2020〕11号 ) 年出栏50头以上的养殖场(户) 50元/头 15元/头 15元/头 有病害猪死亡的养殖场(户)→乡镇申报→乡镇核实→农业农村局审核→财政局打卡发放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 按年发放 畜牧产业发展中心:0564-5023667  
53 霍山县农业农村局 动物防疫员补助 《六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中央财政2020年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的通知》(皖财农〔2020〕42号) 村级动物防疫员
到人
村级防疫员每人每年3600元 乡镇申报→农业农村局审核→财政局打卡发放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 按年发放 畜牧产业发展中心:0564-5023667  
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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