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周彬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打响霍货有名农产品品牌 助力乡村振兴建议》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使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县农业产业发展中心竭力加大“霍货有名”区域公用品牌宣传力度,本着应授尽授,尽力快授原则,扎实、有序开展“霍货有名”区域公用品牌授权和管理工作。
一、当前主要做法
(一)牢固打造一个品牌
为进一步做强霍山优势特色产业,培优霍山农旅产品,县委县政府委派县农业产业发展中心组织申报注册了“霍货有名”区域公用品牌,成立了“霍山县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使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霍山县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使用管理办法》。截至目前,按照《管理办法》,全县已授权企业63家。产品涉及范围涵盖了我县主要农产品及农作物材料加工产品,如茶叶类产品、石斛类产品、大米、菊花、红灯笼辣椒、猪肉及腌制产品、茶油、蜂蜜、陡沙河粉丝、瓜子、预制菜、干菌、方便食品、肉类、油类、茧丝绸及丝绸制品等20多个品种。同时我们会同相关部门指导企业使用“霍货有名”品牌设计便捷精美实用包装,促进产品销售。要求按照不同产品品类,统一设计使用“霍货有名”区域公用品牌包装,规范市场管理,保证产品质量。
(二)精心做好两个“维护”
1、维护好产品质量。在对产品授权使用品牌上,坚持“质量至上、品质安全、产品可追溯”的原则,对申报使用“霍货有名”区域公用品牌的产品,遵照《管理办法》要求,严格按照申请使用条件核准把关。
2、维护好市场安全。在使用“霍货有名”区域公用品牌产品市场管理上,按照“价格合理、消费放心、市场稳定”的要求,适时组织成员单位对已经授权使用“霍货有名”区域公用品牌的企业产品,随机深入实地抽查、检查。
(三)积极落实三方行动
1、部门之间密切配合。在品牌宣传、授权过程中,遵照“产业中心牵头、部门密切配合”原则。中心及时组织成员单位,联合审核,立即公示,尽快授权。
2、乡村企科学规划建馆。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国企先行、依托市场”的原则,在乡镇、村或企业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建立了“霍货有名”示范馆。截至目前,建成有霍货有名产业链1个(安徽霍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并授权该公司在徽采平台、832平台、稻叶山平台、驿达、易捷便利店、抖音、京东、微信小程序等平台推广销售已经授权使用“霍货有名”商标的农副产品,该公司目前在县内建立的“霍货有名”提货点三十多处,在县外开设的“霍货有名”门店两家,分别在六安城南和合肥。县内成立的霍货有名旗舰店2个(乡村振兴公司、邮政公司),霍货有名示范馆15个(乡镇村14个,企业1个)。
3、企馆信息及时互通。我们安排专人与相关部门及时对接,收集当前霍货有名示范馆建设信息、部门政策信息,通过建立的已授权使用“霍货有名”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工作群发布,同时及时将授权的企业产品提供给所有示范馆,做到产品互推互荐,信息共担共享,为已授权产品畅通了销售渠道。
二、下一步重点工作
1、实行多渠道宣传推动。通过各种宣传渠道,加大对“霍货有名”商标的宣传力度,提高市场影响力和社会知晓度。
2、实行示范馆、旗舰店拉动。政府主导,鼓励、引导相关企业建立霍货有名示范馆或旗舰店。要求进店的产品必须是经过授权使用霍货有名公共区域品牌的产品,同时积极引导已经授权的产品进馆销售。
3、实行简捷精美包装促动。政府统一指导设计,鼓励企业结合产品品类,尽量利用我县现有的毛竹等资源,开发美观大方、方便携带、经济实惠、彰显特色的产品小包装,在确保产品品质的前提下,提升农产品外在形象,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市场占有率。
感谢您对霍货有名区域公用品牌的关心、关注,欢迎您继续关注霍货有名区域公用品牌的发展并提出宝贵建议!
办 复 类 别:B类
承办单位负责人:张馀
承 办 责 任 人:汪梦
联 系 电 话:0564-5103135
2024年6月27日
抄送:县政府办、县政协办。

霍山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4年6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