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县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有关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推动我县农业农村工作高质量绿色发展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2024年度执法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改革情况
县委县政府对农业综合执法机构改革高度重视,2024年5月,将原霍山县库区水上综合执法局与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职能及人员进行整合,三定方案拟设办公室、农资中队、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宅基地执法)中队、动物卫生监督管理中队、农机监理中队及四个渔政中队。核定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由原先编制28人扩增至44人,其中,设大队长1名,副大队长2名,内设机构股级职数9名。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等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定期组织召开法治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及时解决法治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共同抓的工作格局。二是强化责任落实。把法治建设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坚持将法治建设工作与全局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年初制定《全县农业农村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围绕农业农村中心工作,全面实施农业农村系统“八五”普法规划,聚焦普法主要任务,推动普法工作落实,提升农业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效。同时,制定了《“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明确了各部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压紧压实责任。三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均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经党组会议依法依程序集体决策,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四是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职律师作为全局法律顾问,参与政策法规和重大决策的制定。五是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凡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均已纳入合法性审核范围,实现全覆盖。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经清理,我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1件。六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2024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政务信息446条,85项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事项,分别在政府网和信用平台网站进行“双公示”,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高了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七是开展普法“进农村”活动。组织“三农”志愿服务队,结合工作实际,开展“送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3·15消费者权益日、安全生产咨询日、中国农民丰收节“乡村振兴 法治先行”等主题普法宣传活动,不断提升群众法律意识,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八是落实工作保障。将法治建设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得到保障。
三、工作开展情况
(一)执法检查情况
全面开展2024年春季农业行政执法大检查行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20人次,检查农资经营门店90余家,新型经营主体200余家,定点生猪屠宰厂1家,备案品种近200个,散发宣传资料1000余份,签订承诺书200余份,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份,查扣违规经营农资产品150公斤。抽查生猪定点屠宰场12次。在佛子岭、磨子潭水库(以下简称“两库”)开展为期1个月(2024年7月25日至8月25日)的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有效遏制库区各类违规违法行为。与交通、环保、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双随机”检查12次。
(二)行政案件办理情况
今年以来,办理一般程序案件16起,其中渔政案件14起,动监案件1起,肥料案件1起,罚款4.93万元。办理简易程序案件182起,罚款3.64万元。
(三)行业管理开展情况
加强科学使用农药、农药实名制购买、使用的宣传培训,尤其是对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和病虫害防治技术骨干的网上培训,推进农药实名购买、可追溯管理制度的落实,上传省平台数据70906条,全省排名第四。农资采样35个,农产品采样500份。屠宰检疫生猪0.64万余头,产地检疫生猪1.5万头,产地检疫家禽8.5万只;扎实开展农村道路农机安全宣传检查,组织推进春季农机检验。共注册登记拖拉机15台、联合收割机11台,检验变型拖拉机46台次、拖拉机台和联合收割机 131台,注销登记变型拖拉机67台、拖拉机 11台、联合收割机 4台,办理农机证照34个。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按要求设置法制审核机构、配备法制审核人员,对重大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积极推进外聘法律顾问参与法制审核。不断健全法制审核机制,行政执法承办机构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执法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程序的合法性负责。法制审核机构对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意见负责。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以及“谁执法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执法公示责任;今年以来,在全国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共享平台录入信息226条。三是认真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现场勘察、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行政强制、送达等易引起争议的行政执法,以及对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
五、规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情况
一是加大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2024年,我局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行政权力运行信息158条。二是产生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行为均在县政府网站和信用平台进行“双公示”,进一步提升政府透明度,规范行政行为。三是及时动态调整完善权责清单。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压实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监督管理,让“第一种形态”成为常态。
六、强化执法队伍建设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能力水平。2024年,采取集中培训、个案研讨、日常学习等方式,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农业相关法律业务知识学习12次。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38人通过年度行政执法证审验,新取得行政执法证人员13人。三是按照“谁办理、谁负责”原则,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度,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四是将行政执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保障。
七、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法治宣传深度与广度还不够足。普法宣传活动形式单一,普法内容结合实际案例解读不够多,对群众宣传教育不够深刻;二是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虽然我们加强了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但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
八、2025年工作安排
为贯彻落实农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全面履行农业行政执法职责,为我县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行政执法保障,特制定2025年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一)开展农业行政执法检查,对全县的农资经营门店、兽药经营门店、定点屠宰厂、农机安全及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开展执法大检查,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确保信息上传率100%。
(二)持续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积极拓宽案源渠道,认真分析排查案件线索,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提高执法效能,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有力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三)持续开展全县自然水域渔政执法工作,加强漫水河蒙古红鲌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有效打击破坏渔业资源以及非法捕捞、垂钓等涉渔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打击破坏水域生态环境行为,切实维护好库区社会经济秩序。
(四)积极开展“振兴乡村普法先行”、送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3·15消费者权益日等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霍山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