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霍山县2025年农业防灾减灾资金(动物防疫)及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已上会),2025年12月需拨付的动物防疫资金支出具体如下:
1、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补助资金。根据《霍山县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资金使用实施细则(试行)》(霍农〔2024〕67号),我中心联合乡镇对2025年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进行了现场考核和抗体监测,根据考核结果,综合评定90分以上的5家,拟认定优秀档次,分别是漫水河、上土市、太扬、衡山、东西溪服务组织,综合评定70-90分的11家,为合格档次。全年应发给16个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补助费用33.12万元(基础服务费),2025年年初已经预拨21.16万元,本次实际拨付11.96万元;5家考核优秀档次的服务组织基础服务费上浮40%,计3.888万元;预拨16个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部分补助费用21.16万元(提前下达2026年春防基础服务费)。 以上合计37.008万元。
2、2025年实施“先打后补”的规模养殖场一家,核算补贴0.666万元。
3、动物防疫经费1.725355万元。其中:春秋防疫苗及物资运输费0.1万元;动物防疫档案印刷及材料、宣传费用0.39375万元;实验室2022年-2025年电费0.663222万元;疫苗冷库电费0.040083万元;办公设备及耗材维修费用0.5283万元。
4、根据《六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缴纳2025年度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疫苗配套经费的通知》,我县2025年需承担的疫苗经费为7.55万元,从2025年县级年度预算资金中支出。
以上合计拨付46.949355万元,从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动物防疫)、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及县级年度动物防疫预算资金中支出。
经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该资金拨付,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12月4日至2025年12月10日,公示期7天,监督电话0564-5023667。
霍山县畜牧产业发展中心
202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