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霍山县水务局 > 政策法规 > 部门文件 > 部门文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在建水利工程施工现场人员考勤的通知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5-04-14 16:22 信息来源:霍山县水务局  字体:[  ]

霍水〔2024128

  

安徽大别山水利投资有限公司、建设中心、各建管处:

近期省水利厅对全省20241-6月在建水利工程施工现场人员考勤情况进行了公布。我县有部分在建项目在建人员出勤天数达不到法定工作日天数,出勤率低于60%,部分人员出勤率为零。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水利在建工程施工、监理和工程总承包单位现场人员考勤管理。确保在建项目依法依规依约建设,现提出如下要求:

1建设单位(建管处)要切实发挥考勤第一责任人责任,将加强人员考勤管理作为工程建设管理的重要内容,应按照《安徽省在建水利施工现场人员考勤和公示管理办法(试行)》(皖水建设函202419号)的通知要求,在合同签订5个工作日内,在安徽省水利工程建设综合管理平台完成在建人员信息录入并提交公示申请。

2建设单位(建管处)应在项目公示后,按照《安徽省在建水利施工现场人员考勤和公示管理办法(试行)》(皖水建设函202419号)的要求,及时在建管平台设定人员考勤区域和开始考勤时间,并督促在建人员及时下载考勤APP采集脸谱信息进行考勤。在建人员考勤时间应不迟于合同工程开工时间。

3建设单位(建管处)应安排专人经常性、常态化地登录考勤系统,查看考勤情况,对在建人员不能按合同约定到岗履职,实际出勤率不符合合同要求以及弄虚作假考勤的,应及时形成证据,并依照法规政策和合同约定给予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告项目主管部门。

4县水务局将不定期对施工、监理和工程总承包单位现场人员实际在岗情况进行检查,对考勤人员不在岗履职、考勤落实不到位、考勤结果不达标和考勤弄虚作假的,将按规定进行通报并取消其参与年度合同履行评价。并将通报结果推送县公管局。

5其他未尽事宜,依照《安徽省在建水利施工现场人员考勤和公示管理办法(试行)》(皖水建设函202419号)文的规定执行。

 

20241018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