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水〔2024〕116号
关于印发《霍山县持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
水平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县经济开发区、县水投公司、乡源供水公司:
根据县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市纪委监委有关要求,为抓好15件群众身边具体实事,现将《持续提升霍山县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4年8月25日
霍山县持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工作方案
根据县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市纪委监委有关要求,为抓好15件群众身边具体实事,现制定我县持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加强对我县农村供水工程的建设、管理和监督,严厉打击侵害群众利益等腐败行为,全面梳理排查农村供水保障短板弱项,因地制宜提升优化路径,细化建设方案,解决山区部分村镇存在的农村供水保障水平不高的问题,确保农村居民能够长期稳定地获得安全、充足、便捷的饮用水,不断提升农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重点
1、建立群众诉求台账。各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及相关单位要结合中央、省、市实施的15项民生实事,对“解决农村供水保障水平不高问题”民生实事要全面开展“听、看、查、访”,广泛收集12345热线、“监督一点通”等平台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饮水困难问题,建立群众诉求台账。
时限要求:2024年8月21日至8月31日。
2、深入开展风险排查。深入查找和整治2021年以来农村供水工程建设质量等领域存在问题,对参建单位及人员作风不实、不深、不细以及为民服务的意识树得不牢等突出问题,建立自查自纠台账;重点关注查处工程建设等环节中的违规操作、侵害群众利益等行为。着重发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建立线索移送台账。
时限要求:2024年8月21日至9月15日。
3、提升供水保障水平。坚持问题导向,紧盯薄弱环节,按照《农村供水保障“十四五”规划》、县政府批复《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实施方案(2023-2025 年)》总体部署,按照“轻重缓急”原则,细化农村供水保障水平提升各项目标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压茬推进实施,进一步加快工程建设,稳步推进农村供水运营管理体制改革。
4、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发掘鲜活生动的内容和惠及群众可感可知的实事实例,讲好民生实事,建立民生实事台账;通过集中整治,找准责任落实短板和日常监管弱项,建立农村供水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制度台账,推动农村供水工程可持续发展。
时限要求:2024年9月16日至10月31日。
三、成立领导小组
为抓实此项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组 长:罗造时
副组长:汪文 朱守海 程浩 赵明 郝诗文 万松
组 员:洪勇 宁优开 刘亚竞 胡涛 秦萍 张新柱 张金爱 甄广军 金锐 刘汉 张赫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洪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秦萍、张新柱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纪委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部署上来,深刻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贯穿始终、紧抓不放、久久为功。
2、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城乡统筹、近远兼顾、标本兼治”的工作思路,成立工作专班,细化工作方案,压实工作责任,扎实开展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专项整治工作。以本次专项整治为契机,全力解决群众饮用水“急难愁盼”问题,大力推动农村供水事业高质量发展。
3、建立长效机制。始终把群众满意度作为农村供水保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完善群众咨询和投诉受理、解决、回访、销号机制,做到有呼必应、接诉立办、有办必果。同时,加强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维修养护、水质监管、运行管理等各项工作,构建设施完备的工程建设体系,打造专业规范的运管模式,持续提升为民服务能力水平。
4、严肃工作纪律。坚持从实际出发,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规定,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失职渎职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各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及相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认真组织实施整治工作。对发现的问题,按时限要求建立“五本台账”,落实整改。新发现的问题、线索要更新台账,持续作为,抓好落实。同时,每月26日前将阶段性工作总结及时报送领导组办公室,总结好做法和经验。
附件:
1、霍山县农村供水保障提升领域群众诉求登记表
2、霍山县农村供水保障提升领域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
3、霍山县农村供水保障提升领域线索移交台账
4、霍山县农村供水保障提升领域民生实事台账
5、霍山县农村供水保障提升领域制度机制台账
附件一:
领域群众诉求登记表
填表单位: 填表时间:
序号 |
登记时间 |
反映人 |
诉求问题 |
办理责任单位及牵头责任人 |
办理情况 |
反馈情况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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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领域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
填表单位: 填表时间:
序号 |
单位 |
自查自纠发现问题 |
整改情况 |
建立和完善制度情况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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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领域线索移交台账
填表单位: 填表时间:
序号 |
发现渠道 |
移交部门 |
移交时间 |
接收部门 |
简要案情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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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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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
领域民生实事台账
填表单位: 填表时间:
序号 |
实事来源 |
民生实事简况 |
涉及资金数 |
惠及群众范围 |
惠及群众数 |
推动行业系统治理情况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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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主体、内容、对象、效果等 |
包括但不限于退还群众钱款,投入用于改扩建、新建民生设施的资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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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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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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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五:
领域制度机制台账
填表单位: 填表时间:
序号 |
成果类型 |
制发主体 |
制度机制名称 |
制发时间 |
适用范围 |
规范对象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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