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水务局关于禁止开垦的陡坡地的范围公告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5-07-05 14:59 信息来源:霍山县水务局  字体:[  ]

为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划定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霍山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布于大化坪镇、单龙寺镇、但家庙镇、东西溪乡、佛子岭镇、黑石渡镇、衡山镇、经济开发区、落儿岭镇、漫水河镇、磨子潭镇、上土市镇、太平畈乡、太阳乡、与儿街镇、诸佛庵镇16个乡镇行政区境内。具体分布区域详见附件。

二、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严禁新开垦种植农作物,已经开垦的按照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及耕地保护、生态建设相关政策进行生态保护修复和监督管理。

三、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种植经济林,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禁止采用全垦等不合理的整地种植方式。

四、在五度以上、二十五度以下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和经济林、整地造林、抚育幼林、种植中药材等的,应当按照相关技术标准,采取修建水平梯田、水平阶、鱼鳞坑、保留原生植被带等水土保持措施。禁止顺坡种植。

五、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