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持续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控工作,维护生态安全。
二、深入推进林长制改革,做好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创建工作。
三、及时启动县级森林城市创建工作,编制总体规划,开展创森宣传。
四、继续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古树名木修复和森林资源监管工作。
五、及时发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天然商品林管护补助资金、森林抚育补助等涉农项目资金。
六、做好全县自然保护地的整合优化、总体规划编制和勘界立标工作。
七、继续做好新《森林法》等林业法律法规宣传、精准扶贫、信访维稳、机关党建、政务公开、文明创建等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