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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林业行政执法局2022年第二季度行政处罚案件结果公示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2-06-30 17:24 信息来源:霍山县林业局  字体:[  ]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备注
彭** 自然人 霍林罚决字〔2022〕第B002号 盗伐林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 1、责令彭**于2022年4月底前在原地补种盗伐株数(3株)二倍的树木计6株;2、对彭**处盗伐林木价值六倍的罚款,计人民币414元。 0.041400 2022/3/21 霍山县林业行政执法局  
袁** 自然人 霍林罚决字〔2022〕第B005号 非法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 1、没收猎捕工具猎夹17只;2、对袁**处猎获物1只野兔价值(80元)二倍的罚款,计人民币160元。 0.016000 2022/3/28 霍山县林业行政执法局  
闫** 自然人 霍林罚决字〔2022〕第B004号 非法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 1、没收猎捕工具猎夹11只;2、对闫**处猎获物3只野兔价值(3×80=240元)二倍的罚款,计人民币480元。 0.048000 2022/3/28 霍山县林业行政执法局  
王** 自然人 霍林罚决字〔2022〕第B003号 擅自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 《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 1、责令停止擅自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的违法行为;2、给予警告;3、并处罚款1000元。 0.100000 2022/3/28 霍山县林业行政执法局  
汪** 自然人 霍林罚决字〔2022〕第G006号 滥伐林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 1、责令汪**于2022年4月底前在原地补种滥伐株数(104株)二倍的树木计208株;2、对汪**处滥伐林木价值四倍的罚款,计人民币3884元。 0.388400 2022/3/24 霍山县林业行政执法局  
苏** 自然人 霍林罚决字〔2021〕第F014号 滥伐林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 1、责令苏**于2022年4月30日前在原地补种滥伐株数(45株)二倍的树木计90株;2、对苏**处滥伐林木价值五倍的罚款,计人民币10755元。 1.075500 2022/3/30 霍山县林业行政执法局  
方** 自然人 霍林罚决字〔2022〕第G008号 盗伐林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 1、责令方**于2022年4月底前在原地补种盗伐株数(5株)二倍的树木计10株;2、对方**并处盗伐林木价值六倍的罚款,计人民币675元。 0.067500 2022/4/2 霍山县林业行政执法局  
吴** 自然人 霍林罚决字〔2022〕第G010号 滥伐林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 1、责令吴**于2022年4月底前在原地补种滥伐株数(2株)一倍的树木计2株;2、对吴**处滥伐林木价值三倍的罚款,计人民币922.5元。 0.092250 2022/4/2 霍山县林业行政执法局  
陈** 自然人 霍林罚决字〔2022〕第G011号 滥伐林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 1、责令陈**于2022年4月底前在原地补种滥伐株数(2株)一倍的树木计2株;2、对陈**处滥伐林木价值三倍的罚款,计人民币906.75元。 0.090675 2022/4/2 霍山县林业行政执法局  
王** 自然人 霍林罚决字〔2022〕第D008号 擅自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 《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 1、责令停止擅自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的违法行为;2、给予警告;3、并处罚款300元。 0.030000 2022/4/15 霍山县林业行政执法局  
汪** 自然人 霍林罚决字〔2022〕第E005号 滥伐林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七十六条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 1、责令汪**停止违法行为,于2022年4月底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并在原地补种滥伐株数(51株)二倍的树木计102株;2、对汪**处滥伐林木价值四倍的罚款,计人民币6316元。 0.631600 2022/4/15 霍山县林业行政执法局  
刘** 自然人 霍林罚决字〔2022〕第E004号 擅自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 《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 1、责令停止擅自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的违法行为;2、给予警告;3、并处罚款1200元。 0.120000 2022/4/15 霍山县林业行政执法局  
周** 自然人 霍林罚决字〔2022〕第G016号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 1、责令周**于2022年12月底前将霍山县衡山镇永康桥村陈院组处未经批准占用的林地(3058㎡)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2、对周**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12+6)×3058=55044元一倍的罚款,计人民币55044元整。 5.504400 2022/4/15 霍山县林业行政执法局  
舒** 自然人 霍林罚决字〔2022〕第E006号 擅自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 《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 1、责令停止擅自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的违法行为;2、给予警告;3、并处罚款1000元。 0.100000 2022/4/19 霍山县林业行政执法局  
黎** 自然人 霍林罚决字〔2022〕第G013号 擅自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 《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 1、责令停止擅自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的违法行为;2、给予警告;3、并处罚款1500元。 0.150000 2022/4/20 霍山县林业行政执法局  
王** 自然人 霍林罚决字〔2022〕第G012号 擅自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 《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 1、责令停止擅自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的违法行为;2、给予警告;3、并处罚款2000元。 0.200000 2022/4/21 霍山县林业行政执法局  
程** 自然人 霍林罚决字〔2022〕第G015号 擅自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 《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 1、责令停止擅自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的违法行为;2、给予警告;3、并处罚款2000元。 0.200000 2022/4/20 霍山县林业行政执法局  
李** 自然人 霍林罚决字〔2022〕第F003号 收购、加工明知是滥伐的林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八条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2、没收违法收购、加工林木变卖所得2500元;3、处违法收购、加工林木价款1.5倍的罚款,计人民币3000元。 0.300000 2022/4/20 霍山县林业行政执法局  
查** 自然人 霍林罚决字〔2022〕第F004号 擅自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 《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 1、责令停止擅自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的违法行为;2、给予警告;3、并处罚款1000元。 0.100000 2022/4/25 霍山县林业行政执法局  
龚** 自然人 霍林罚决字〔2022〕第G014号 进行建坟造成林地毁坏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 1、责令龚**停止违法行为,并于2022年12月底前将霍山县衡山镇洛阳河村沼士湾组处建坟毁坏的林地(73㎡)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2、对龚**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12×2+6)×73=2190元一倍的罚款,计人民币2190元整。 0.219000 2022/4/29 霍山县林业行政执法局  
刘** 自然人 霍林罚决字〔2022〕第G009号 进行建坟造成林地毁坏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 1、责令刘**停止违法行为,并于2022年12月底前将霍山县衡山镇洛阳河村沼士湾组处建坟毁坏的林地(124㎡)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2、对刘**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12×2+6)×124=3720元一倍的罚款,计人民币3720元整。 0.372000 2022/4/29 霍山县林业行政执法局  
方** 自然人 霍林罚决字〔2022〕第C003号 滥伐林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 1、责令方**于2022年12月底前在原地补种滥伐株数(26株)二倍的树木计52株;2、对方**处滥伐林木价值四倍的罚款,计人民币5200元。 0.520000 2022/5/6 霍山县林业行政执法局  
陈** 自然人 霍林罚决字〔2022〕第E008号 滥伐林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 1、责令陈**限期在原地补种滥伐株数(4株)一倍的树木计4株;2、对陈**处滥伐林木价值三倍的罚款,计人民币891元。 0.089100 2022/5/7 霍山县林业行政执法局  
包** 自然人 霍林罚决字〔2022〕第E003号 滥伐林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 1、责令包**于2022年4月30日前在原地补种滥伐株数(144株)三倍的树木计432株;2、对包**处滥伐林木价值五倍的罚款,计人民币14225元。 1.422500 2022/4/26 霍山县林业行政执法局  
郑** 自然人 霍林罚决字〔2022〕第E009号 滥伐林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 1、责令郑**限期在原地补种滥伐株数(22株)一倍的树木计22株;2、对郑**处滥伐林木价值三倍的罚款,计人民币1317元。 0.131700 2022/5/9 霍山县林业行政执法局  
叶** 自然人 霍林罚决字〔2022〕第G017号 滥伐林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 1、责令叶**限期在原地补种滥伐株数(6株)一倍的树木计6株;2、对叶**处滥伐林木价值三倍的罚款,计人民币1603.5元。 0.160350 2022/5/11 霍山县林业行政执法局  
何** 自然人 霍林罚决字〔2022〕第E012号 擅自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 《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 1、责令停止擅自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的违法行为;2、给予警告;3、并处罚款1000元。 0.100000 2022/5/11 霍山县林业行政执法局  
郁** 自然人 霍林罚决字〔2022〕第C006号 收购、运输明知是非法来源的林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八条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2、没收违法收购、运输的林木210件/4.87m³;3、处违法收购、运输林木价款一倍的罚款,计人民币2435元。 0.243500 2022/5/17 霍山县林业行政执法局  
吴** 自然人 霍林罚决字〔2022〕第C005号 擅自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 《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 1、责令停止擅自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的违法行为;2、给予警告;3、处罚款1500元。 0.150000 2022/5/19 霍山县林业行政执法局  
王** 自然人 霍林罚决字〔2022〕第E010号 进行开垦造成林地毁坏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 1、责令王**停止违法行为,并于2023年3月底前将霍山县漫水河镇平田村油坊组处开垦毁坏的林地(244.1㎡)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2、对王**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8+6)×244.1=3417元一倍的罚款,计人民币3417元整。 0.341700 2022/5/23 霍山县林业行政执法局  
储** 自然人 霍林罚决字〔2022〕第E007号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 1、责令储**于2022年10月31日前将霍山县太平畈乡耿家畈村郭家湾组处未经批准占用的林地(185㎡)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2、对储**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12+6)×185=3330元]0.3倍的罚款,计人民币999元整。 0.099900 2022/5/24 霍山县林业行政执法局  
徐** 自然人 霍林罚决字〔2022〕第D007-1号 滥伐林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 1、责令徐*震与徐*林于2022年12月30日前共同在原地补种滥伐株数(26株)二倍的树木计52株,其中徐*震补种26株;2、对徐*震与徐*林共同处滥伐林木价值五倍的罚款,计人民币9080元,其中徐*震承担4540元。 0.454000 2022/5/30 霍山县林业行政执法局  
徐** 自然人 霍林罚决字〔2022〕第D007-2号 滥伐林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 1、责令徐*林与徐*震于2022年12月30日前共同在原地补种滥伐株数(26株)二倍的树木计52株,其中徐*林补种26株;2、对徐*林与徐*震共同处滥伐林木价值五倍的罚款,计人民币9080元,其中徐*林承担4540元。 0.454000 2022/5/30 霍山县林业行政执法局  
严** 自然人 霍林罚决字〔2022〕第G018号 盗伐林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 1、责令严**于2022年12月底前在原地补种盗伐株数(5株)二倍的树木计10株;2、对严**处盗伐林木价值六倍的罚款,计人民币2568元。 0.256800 2022/6/1 霍山县林业行政执法局  
刘** 自然人 霍林罚决字〔2022〕第D006号 擅自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 《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 1、责令停止擅自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的违法行为;2、给予警告;3、并处罚款1000元。 0.100000 2022/6/6 霍山县林业行政执法局  
李** 自然人 霍林罚决字〔2022〕第E013号 滥伐林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七十六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 1、责令李**停止违法行为,于2023年3月31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并原地补种滥伐株数24株二倍的树木,计48株;2、对李**处滥伐林木价值(2615元)五倍的罚款,计人民币13075元整。 1.307500 2022/6/7 霍山县林业行政执法局  
通山县***有限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霍林罚决字〔2022〕第E011号 擅自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 《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 1、责令停止擅自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的违法行为;2、给予警告;3、并处罚款45000元。 4.500000 2022/6/9 霍山县林业行政执法局  
霍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霍林罚决字〔2022〕第D005号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五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 1、责令霍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停止违法行为,于2022年12月底前,将磨子潭镇胡家河村朝阳排组处挖山修路所占用的林地(2782.9 平方米)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2、对霍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恢复植被费用12元/㎡*2倍+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6元/㎡)*2782.9㎡=83487元]二倍的罚款,计人民币壹拾陆万陆仟玖佰柒拾肆元整。 16.697400 2022/6/10 霍山县林业行政执法局  
万** 自然人 霍林罚决字〔2022〕第E014号 收购明知是非法来源的林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八条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2、没收违法收购的松原木21件,原木材积1.445立方米(折合立木蓄积为2.223立方米);3、处违法收购林木价款一倍的罚款,计人民币854元。 0.085400 2022/6/22 霍山县林业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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