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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霍山县“十四五”林业发展规划》通知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2-04-28 08:04 信息来源:霍山县林业局  字体:[  ]

 霍林办〔202266

 

局属各单位:

现将《霍山县“十四五”林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霍山县林业局办公室

2022426日      


霍山县“十四五”林业发展规划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进一步推动霍山县林业高质量发展,依据《安徽省林业保护发展“十四五”规划》、《六安市“十四五”林业发展规划》、《霍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精神和内容,霍山县林业局组织编制了《霍山县“十四五”林业发展规划》,规划期为2021年至2025年。

一、“十三五”期间林业发展情况

“十三五”是霍山县林业发展的重要时期。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县上下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林业方针政策,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生态立县”的战略不动摇,建设绿色美好霍山家园。根据森林资源清查数据,全县林业用地面积达238.3 万亩,其中有林地面积 229.9万亩,比“十二五”末增长5.85万亩;活立木蓄积量678万立方米,比“十二五”末增长65万立方米,立竹1亿根;森林覆盖率达76.83%,比“十二五”末增长0.9个百分点。“十三五”期间,全县获得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进集体、2015-2017年度赣鄂皖毗连地区护林联防工作先进单位、十九大林区安保维稳专项表彰奖励集体嘉奖、省级森林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赣鄂皖护林联防委员会第四联防区2015-2017年度护林联防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森林公安机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成绩突出集体等荣誉。

(一)林业生态建设成效显著

“十三五”期间,全县大力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坚持科学规划、林业生态效益优先、培育与利用相结合、科技先行,以工程造林为主要造林形式,以造林大户和企业为造林主体,全面实施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林业增绿增效行动、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长防林、中央造林补贴、其他造林等一批林业项目,稳步增加森林面积,不断提升森林质量,林业建设效果卓著,林业基础地位得到加强。

一是林业建设成果显著。“十三五”期间,完成人工造林4.1万,其中新一轮退耕还林0.3万亩,长防林工程造林2万亩,中央财政造林补贴造林0.4万亩,其他造林1.1万亩,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造林0.24万亩,农发名优经济林0.06万亩;完成森林质量提升工程108.8万亩,其中封山育林5.1万亩,退耕还林专项规划培育0.1万亩。全县于2017年启动林业增绿增效行动工程,现已完成新造林2.6万亩,占计划的133.3%;完成中央森林抚育补贴17.4万亩,占计划的103%;省级森林抚育41.9万亩,占计划的100%;退化林修复10.7万亩,占计划的100%

二是创建活动成效显著。成功创建5个省级“森林城镇”、 39个省级“森林村庄”、12个国家级“森林乡村”。建设义务植树基地16个,完成全民义务植树和四旁植树415万株。公路河流绿化改扩补建142公里,“四旁四边四创”绿化提升面积5980亩。

(二)绿色富民产业不断壮大

一是林业生态脱贫成效明显。大力实施林业生态保护脱贫工

程,充分发挥林业在生态扶贫和产业扶贫等方面优势,通过开展林业增绿增效行动、严格生态护林员的选聘和管理、发展林业特色产业带动等政策措施的落实,林业助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成效明显。

二是林业经营主体不断壮大。现有各类林业经营主体112个,其中:国家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家,省市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9家、省级林业专业合作社1个、省级家庭林场2个。着力培育森林康养休闲服务等新兴产业,现有国家4A级森林旅游景区4个,建成大别山第一竹海、佛子岭大林竹海、落儿岭大峡谷漂流、桃源河竹海人家农家乐、杨泗岭竹海观光生态体验园等5个竹林休闲旅游区,陡沙河温泉小镇成功创建第一批国家森林康养基地。

三是林业产业产值持续增长,特色产业品牌与规模效应凸显。全县林业年总产值已由2015年的86.4亿元增加到2020年的152.4亿元,林业产业产值年均增速为13.2%,森林旅游休闲服务业总产值达到40亿元。已建成木本油料11.5万亩、竹林50万亩,竹业、油茶等特色产业品牌与规模效应凸显。

(三)森林资源保护力度增强

一是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十三五”期间,年平均采伐林木蓄积量5.51万立方米,年总发证量占限额8.9万立方米的61.9%。严格按照“十三五”下达的采伐限额,把采伐限额及时分解到各乡镇,按照“公开、公示、透明”使用采伐指标,通过森林采伐管理系统实行网上审批、监督发证,极大地提高了采伐证发放合格率,可随时掌握各乡镇采伐限额的使用进度,对全县的总体情况适时进行统计分析,省、市级管理员也可通过系

统掌握各县森林采伐限额总额及分项指标使用情况。

二是全面构建森林防火体系。“十三五”期间,全县森林防火能力得到全面提升,建成县、16个乡(镇)、81个防火重点村(国有林场)三级森林消防专业队伍体系和两支与县城管局、县防暴大队联合的应急机动中队,专、兼职森林消防队员达620人,同时对全县538名生态护林员和3167村民组长兼职护林员全部实行网格化管理,配备巡护专用移动终端,所有护林员走村入户宣传防火工作。加强专业扑火器材配备,并每年举办防火技能培训及实战演练。建设物资储备库25个,防火瞭望塔2座,防火检查站4个,建设生物防火林带16公里,五年新增大型森林防火宣传牌114块,极大地提高了林火预防、监测、扑灭能力。将森林防火经费纳入了县级财政预算,县财政每年安排150万元防火专项经费。“十三五”以来,全县防火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火灾发生率呈逐年下降趋势。

三是严格规范林地保护管理程序。十三五”期间,全县进一步规范了林地保护管理程序,林地保护管理全面走上法制化轨道。一是审批前置,严格程序。在项目建设中将使用林地审批作为前置手续,明确要求使用林地,必须经林业部门先行审批,办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后,自然资源部门方可办理建设用地许可手续。未经林业部门审批,有关部门单方发证使用林地的,视为非法占用,一律给予立案查处,从源头上有效遏制了违法占用林地行为。二是加强监管,依法查处。采用卫星影像图片与外业实地督查相结合的方法,重点监管未经审批擅自使用林地情况,做到发现一宗,移交一宗,并跟踪案件查处情况,破坏林地案件逐年减少。三是规范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全县森林覆盖率高,县级重点工程、民生工程及基础设施建设基本上都需使用林地,为加强林地管理,林业部门提前介入,从项目初设到项目落地都全程参与、全力保障,确保林地使用规范。“十三五”期间,在省、市林业主管部门的关心下,全县每年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近100公顷,能够做到凡是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均能得到审批。

四是加强乡土大苗外运管理及古树名木保护。“十三五”期间,全县规定除对规划拆迁区、工程建设、高压线路下等需要移植大苗允许外运外,全县禁止一切大苗外运,对大苗外运的申请、审核、审批、采挖、运输环节加强监督管理。规定对无证运输的野生苗木、花卉、大树、根桩等,不论数量多少一律实行实物没收,无偿移交给县园林局、珍稀植物保护园、美好乡村建设乡镇,用于公益场所绿化。同时组织专业人员对各乡镇古树名木进行全面的体检排查登记工作,登记古树952株并签订了管护责任书,确定了专门人员或单位对责任范围内的古树及古树后备资源进行动态管理和定期检查。投入资金170多万元,对急需修复救护的一二三级古树现场进行逐一勘察,针对每棵古树的不同状况,一树一方案,编制了霍山县一二三级古树修复救护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技术要求进行修复救护施工,修复一级古树12株,二级古树38株,三级古树25株。

五是积极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专项行动。五年来,林政、森林公安、执法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一系列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先后完成上级森林公安机关和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部署的“利箭”、“春雷”、“雷霆”、“天网行动”及县委县政府部署的“石材石料开采加工秩序集中整治工作”、“清理整治非法采挖、买卖映山红等野生植物资源专项行动”、“绿卫2019”、“严厉打击破坏鸟类等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等统一行动,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五年共查处林业行政案件955余宗,刑事案件71起。没收木材1134立方米;没收活体树木8448株(丛)、野生保护动物760();整治清理公路沿线野生假植风景花卉苗木21783株;挽回经济损失298.35万元。

六是全面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全面完成“十三五”目标管理指标,全县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0.4%,无公害防治率89%,测报准确率95%,种苗产地检疫率100%,均优于年度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的指标要求;着力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综合防治,松材线虫病等外来检疫性有害生物得到积极治理,有效遏制林业病虫害在全县的发生。十三五期间,共进行常规和临时监测报告130余次,实施监测面积2517.4万亩次,发布生产性预报42篇。

七是妥善处置禁食野生动物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精神,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稳妥做好处置禁食野生动物工作的要求,霍山县人民政府制定了《霍山县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处置和补偿工作方案》,组织相关单位实施,将全县14家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分3类进行处置:保留1家以非食用性利用为目的的养殖场;5家养殖场由林业部门划转农业部门管理;根据《关于组织实施〈妥善处置在养野生动物技术指南〉》的要求,8家以食用为目的的野生动物养殖场,进行了妥善处置。依照国家政策、安徽省处置办法及处置补偿标准,对退出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养殖的8家养殖户予以经济补偿80.88万元。

(四)林业发展改革稳步推进

一是全面实施林长制改革。建立了党政领导负责制和县、乡、村三级林长组织体系,落实了林长制成员单位,形成党政领导挂帅、部门齐抓共管的新格局。出台了《霍山县林长制改革“五个一”平台相关制度》,建立了三级林长责任区资源信息档案,编制了县级林长责任区目标规划,组建了全县林业科技服务队伍和执法保障队伍,聘用了538名生态护林员和3167名村民组长兼任护林员,实现了全县范围内“一山一坡、一园一林”都有专员专管,森林资源巡护全覆盖。协同推进“护绿、增绿、管绿、用绿、活绿”五绿并进机制,林长制改革稳步推进。

二是国有林场改革全面完成。全县原4个国有林场现已整合为1个国有林业总场,定性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完善林场职工社会保障制度,设置国有林场事业编制 109 名。完成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953 万元,建成及修复林场林区道路32.63公里,维修场房14间、新建护坡1800立方米,新建厕所一座、防火检查站4处、瞭望哨2座,新建成生物防火林带4公里、维修10公里。

三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持续深化。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引导和规范林权流转,开展“三权分置”和“三变”改革试点,创新林业金融服务,实施林业分类经营,林权流转、林权抵押贷款、森林保险等有序推进,为林业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四是整合优化各类自然保护地。2019年机构改革后,将原国土、住建等部门管理的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等各自然保护地划归林业部门管理。成立县林业局自然保护地管理处、佛子岭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南岳山森林公园管理所、南岳山-佛子岭风景名胜区管理所、铜锣寨风景名胜区管理所加强对各类保护地的管理。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及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分区优化调整前期有关工作的函》精神,开展各自然保护地的整合优化工作。全县原林业、水务、农业管理的7个保护地将整合为4个,其中林业管理3个,分别为白马尖省级自然保护区、大别山(六安)国家地质自然公园、佛子岭省级森林自然公园。

五是扎实推进依法治林。组建了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普法工作办公室,实行普法责任制,制定了普法清单,加强各单位涉林法律和通用法律的学习。发放《林业政策明白纸》10万份、《林地管理法律法规节选》4.5万份、《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宣传明白纸》1万份、《林业局扫黑除恶宣传手册》2万份、《林业扫黑除恶九类重点打击对象》4000份。营造了良好的林业法制氛围。为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监测防控工作,印发了《霍山县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方案》,出台了《联合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联席会工作协作机制》,联合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充分利用3.3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活动以及候鸟迁徙时期,通过宣传车、宣传台、展板、标识牌、标语、条幅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国家及省、市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的法规和政策。

(五)林业自身建设全面提升

“十三五”期间,全县林业系统持续开展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活动,林业部门的形象和干部职工的精神面貌有了显著改变。

一是林业职工素质明显提高。5年来,全县林业系统先后开展“创先争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方式,同时加强了科技人才队伍的培训。为及时更新基层林业科技人员的业务知识,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每年都举办两到三期林业专业技术培训班,请省内外林业院校教授和科研机构林业专家对基层林业技术人员和林农进行室内理论知识培训、室外现场操作示范;同时,把握国家、省市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种培训机会,把专业技术人员送到外地参加技术培训,以拓宽视野,更新观念,学习先进技术。林业队伍的政治素养、业务水平和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创业创新、加快现代林业发展的紧迫感、责任感进一步增强。

二是林业科技成果明显增多。使用先进技术是实现林业科技发展的基础,全县林业科技推广中心积极加强林业科技的集成与创新,2012年全县“竹木复合结构理论的创新与应用”研究成果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016年,“毛竹笋材两用林生态高效经营利用的研究及示范推广项目”、“香味茶籽油关键生产技术研究项目”、大别山山核桃等通过省级科技成果鉴定。其中“毛竹笋材两用林生态高效经营利用的研究及示范推广项目”获第八届梁希林业科技三等奖。2016以来,全县林业科技推广机构主持制定了三项地方标准和一项行业标准,指导和协助县内竹材企业在创新中发展,获得中国驰名商标1件,省著名商标2个,省级名牌产品3个,国家专利110项,其中发明专利11项;石斛企业取得省级新产品2件、省级科技成果4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46项。近年来,林业科技人员在各类国家、省级期刊发表了科技论文35篇。

三是林业基础建设明显增强。十三五”期间,县林业局对内部工作股室与机构进行了调整与优化,完成森林公安转隶工作,设立国有林业总场、林竹产业发展中心、自然保护地管理处等副科级事业单位,工作职责更加明晰,各项工作执行力有效增强。所有基层单位配齐电脑、打印机、林业野外信息采集系统等办公设备,基本实现林业办公现代化;完成上土市、太阳、大化坪林业站的建设工作,对其他11个站所进行了修缮,站容站貌明显改观。

四是林业形象地位明显提升。“十三五”期间,进一步贯彻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中心开展工作。加强林业科技能力建设,强化林业科技创新,大力实施林业科技推广项目,进一步加强林业标准化工作,深入开展林业科技专家服务“112”活动、“四送一服”活动等,强化林业技术指导与服务。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和执法能力建设,为霍山县绿色发展保驾护航,林业工作得到政府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肯定,提升了霍山林业的地位。

二、“十四五”林业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推进国土绿化、森林质量提升、淮河(东淠河)生态廊道建设、林业产业发展、森林资源保护和林业基础设施建设,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全面打造林长制改革示范区,把全县建成森林生态体系完善、林业产业体系发达、森林文化体系繁荣,林业资源总量、生态承载力和林业经济总量位居全省前列的林业大县。 

(二)规划原则

1.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原则 

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正确发展观,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发展的前提,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突出森林生态体系建设,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维护生物多样性,在林业生态保护中拓宽绿色发展的空间,在绿色发展中反馈生态保护,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局面。

2.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治理原则

针对不同区域和林情特点,因地制宜开展林业生态保护与建设工作。坚持适地适树原则,使用利于成活、成林的乡土树种,充分发挥林地生态、生产潜力。坚持分类保护、精准管理,根据各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对林业生态建设的要求,实行差别化的精准治理政策,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森林资源。

3.坚持科学管理,科技兴林原则

坚持技术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采用先进管理手段,强化森林资源管护。完善林业科技服务体系,促进绿色富民惠民,增进人民群众发展林业的获得感。坚持依法治林管林,建立健全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和绩效评价制度。

4.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 

突出政府的主导地位和作用,通过舆论宣传、市场引导、政策扶持,大力组织开展各类生态建设及生态文化活动,充分调动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积极性。通过构建特色产业链,努力争取各级财政资金、吸引企业及个人投资,支持森林生态建设,发挥市场经济带动林业稳步发展的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森林生态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发展目标

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深化林业增绿增效行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大力推进乡镇村庄绿化建设,构建总量适宜、分布合理、功能齐备、景观优美、管理高效的城乡一体化开放式绿色生态系统,实现“森林增长、质量提升、资源保护、乡村绿化、产业富民”五大目标,把霍山县建设成为城乡人居环境优美舒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自然资源永续利用、生态经济繁荣、生态文明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化城市,推动霍山县生态文明建设步伐。

“十四五”期间,全县林木绿化率年均增加0.01%;森林覆盖率年均增加0.01%;林木蓄积量年均增加10万立方米;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5‰以下,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不突破省级控制指标;林业科技贡献率达到50%以上;木材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竹材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湿地保护率达到58.53%;林业产业产值180亿元。

(四)建设任务

1.强化生态建设,提高森林质量。

以国家、省重点林业生态项目为依托,突出抓好速生丰产林、木本油料林、竹林等商品林基地及生态廊道建设和大别山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等防护林建设,完成人工造林1.5万亩,封山育林16万亩,实施森林抚育42万亩,退化林修复11万亩,大力推进国家木材战略储备林基地建设工作。推动“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建立县乡义务植树基地21个,完成四旁和义务植树400万株。

“十四五”霍山县营造林规划任务表

                     单位:亩

年度

人工造林

森林抚育

封山育林

退化林修复

2021

6000

355000

6000

54500

2022

3000

35000

40000

20000

2023

2000

10000

44000

15500

2024

2000

10000

40000

10000

2025

2000

10000

30000

10000

合计

15000

420000

160000

110000

备注:以上规划面积含生态廊道建设任务

完成全县退耕还林小班落地上图工作,加强退耕还林的管护,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充分发挥退耕还林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积极做好在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造林绿化空间工作,造林绿化地块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积极创建县级国家森林城市,为全县增添一张国家级名片。结合“一谷一带”、“美丽乡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建设和“四边四旁四创”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完成4个森林城镇和40个森林村庄的创建,以及城镇、村庄周边的线路、河流和广场的绿化工作。

加大已挂牌的古树名木保护,加强对古树名木后备资源的培育,对50年以上的珍贵稀有树种进行有针对性保护,每年核定一定款项用于古树名木保护工作。

2.加强资源管护,巩固建设成果。

1)建立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机制,确保森林资源稳定增长。将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纳入目标管理,根据森林资源现状,制定年度目标,对乡镇和国有林业总场实行年度和任期考核,第一责任人为乡镇人民政府(国有林业总场)主要领导,第二责任人为乡镇(国有林业总场)分管领导。责任目标不受人事变动的影响,在有效期内人事变动时要做好责任交接。对目标完成情况,由县林长制办公室组织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予以全县通报。对任期内完成上述目标,保持森林资源增长,成绩突出的进行表彰和奖励,并作为政绩考核依据之一;对任期内造成森林资源下降的,将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领导责任。通过实行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压实乡镇政府保护森林资源的责任,使全县森林资源保持稳定增长。

2)进一步加强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对森林资源实行采伐限额管理,是维护和巩因生态文明成果的重要手段,减少不合理森林资源消耗的重要措施,一是每年各乡镇、国有林场森林采伐限额指标均以县政办文件下达,下达的指标是各单位年度使用的最大量,不得突破;二是乡镇根据可伐森林资源状况合理分解县级下达的森林采伐限额指标,分配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防止暗箱操作,确保指标使用的公开、公正、合理;三是按照“放管服”的要求,进一步简化手续,确保采伐审批便捷高效,为林农提供优质的服务。

3)加强公益林和天然林管理,保护好绿水青山。全县的公益林和天然林近174.8万亩,占国土面积的57%,占林地面积的73.8%,为巩固“生态立县”成果,“十四五”期间对商品林实行林农自主管理、自主经营,发挥其经济效益,对公益林和天然林的管理,依据生态优先、保护优先、保育结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通过严格限制采伐,加强管护能力建设,修复低质低效林分等措施,逐步完善公益林和天然的生态功能。

4)将自然资源“三调”成果和“森林资源一张图”充分融合,通过年度更新,对森林资源实现矢量化动态管理。“十四五”期间,“森林资源一张图”将与自然资源“三调”成果充分融合,根据“三调”成果修正“森林资源一张图”,实现自然资源实行一张图管理。与自然资源融合后的“森林资源一张图”每年根据森林资源的消长变化,对森林资源数据逐年更新,从而对森林资源逐步实现矢量化动态管理。

5)多措并举推进湿地保护恢复。以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和改善湿地生态功能为目的,以保护与恢复工程建设为重点,合理利用湿地资源,从整体上维护湿地的生态系统功能、推进湿地生态环境建设,根据国家林业局《中国湿地保护行动计划》和国务院批准的《全国湿地保护工程规划安徽省湿地保护规划(2004-2030年)》的文件精神,组织编制《霍山县湿地保护规划》。十四五规划期内,确保湿地保护率不低于58.53%。配合市林业局积极申报省级湿地名录,拟申报3处省级重要湿地,即霍山佛子岭水库、磨子潭水库、白莲崖水库。加强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建设、湿地科普宣传,利用“世界湿地日”、“安徽湿地日”,集中开展湿地科普宣传。

6)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保护东淠河候鸟迁徙地,每年开展候鸟巡护值班工作。依法依规对非食用性利用野生动物活动实行严格监管。建立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部门联席会,联合县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定期开展专项行动,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切实做好受伤野生动物的救助工作,提高全县野生动物的保护和救助水平。

3.加快产业升级,发展特色经济。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科技为支撑,以毛竹产业为依托,大力提升传统产业、重点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努力形成有霍山特色的林业产业体系。

1)竹产业发展。“十四五”竹产业发展总体思路“主攻二产、提升一产、拓展三产”,实现“做优一产、做强二产、做亮三产,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巩固资源和全产业链意义上的“江北第一竹乡”的特殊区位优势,扩大霍山竹产业影响力,提高霍山竹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到“十四五”末期,全县竹林面积达到55万亩,竹产业发展达到全省先进水平,全县竹产业产值达到45亿元,其中一产产值达到5亿元,二产产值达到30亿元,三产产值达到10亿元。

“十四五”霍山县毛竹产业发展规划表

                   单位:亩、万元

 

年度

 

总投资

项目内容

 

备注

新建竹林运材道

培育笋材两用林

工程规模

财政投资

工程规模

财政投资

2021

380

80

320

2000

60

 

2022

600

80

480

2000

120

 

2023

600

80

480

2000

120

 

2024

600

80

480

2000

120

 

2025

600

80

480

2000

120

 

合计

2780

400

2240

10000

540

 

2)经济林果产业。加强油茶、山核桃优良品种的培育与原料基地改造、扩建,积极培育优质丰产油茶林等特色经济林基地,改善人民膳食结构,确保粮油安全。到“十四五”末期,新增(低改)油茶种植面积2万亩,油茶产业产值达到2.2亿元,千亩以上连片油茶基地由7个增加到10个。

3)苗木花卉业。大力发展林苗两用林,积极引进优良品种,培育乡土优良种质资源,开发和利用大别山珍稀植物,促进全县苗木花卉生产上规模、上档次,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 

4)发展林下经济和森林旅游康养产业。依托全县独特的森林资源,大力发展林下石斛种植,完成省级财政林下经济发展霍山石斛种植示范项目,稳步增加林下石斛种植面积,提高霍山石斛产量,提升霍山石斛品质,增加霍山石斛产值;同时做好林下种植中药材、林下养殖、林下食用菌等林下经济产业;稳健提高全县林下经济产值。依托上土市陡沙河温泉小镇、大别山旅游风景道、太阳船舱花海的旅游资源,加强森林康养产业发展;完成霍山县真龙地森林旅游康养特色村、霍山县磨子潭镇宋家河村森林康养试点等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发展全县森林康养产业,多措并举提高森林产业产值和知名度。 

4.深化林业改革,释放发展活力。

1)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两山“理念”为引领,立足全县实际,按照省林长制改革创新点工作任务,编制《霍山县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出台《关于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完善县乡村三级林长+护林员组织体系和“五个一”服务平台,逐步建成林长制信息化、网格化、一体化森林资源管护机制,实施平安森林、健康森林、碳汇森林、金银森林、活力森林“五大森林行动”,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

2)巩固国有林场改革成果。按照国家、省、市国有林场改革布置,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适应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的国有林场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将国有林场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同级政府相关规划一体推进,确保国有林区社会稳定。招商引资渐进完成500亩霍山石斛林下种植。完成新建两个工区管护工房504平方米、林区道路硬化8.8公里建设任务,政府投资预算约709万元。完成新建霍山县佛子岭省级自然保护区生物科教及游客接待中心1000平方米,政府投资预算约564万元。

3)深化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配合县自然资源部门建立和完善林业改革和林权管理机构,搞好林权管理信息系统和林权交易平台建设,深化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鼓励林农走“家庭合作”式、“股份合作”式、“公司+基地+农户”式等互助合作集约化经营道路,提高林业组织化、专业化、产业化水平,巩固改革成果。

4)探索建立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自然保护地管理体系改革。在完成各类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后,按照一个保护地、一块牌子、一套管理机构的模式,发挥政府的主体作用,引导旅游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的自然保护长效管理体制。实行差别化管理,原则上自然保护区核心保护区禁止人为活动,自然保护地的一般控制区和自然公园限制人为活动。完成各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和勘界立标工作,建立矢量数据库,加强各保护站、巡护路网、监测监控、应急防灾等保护管理基础设施建设,配置管理队伍的技术装备,逐步实现自然保护地规范化和标准化。探索自然资源有偿使用模式,依法界定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实现各产权主体共建保护地、共享资源收益。

5)积极推进公共财政体系改革。建立完善林木种苗、森林营造、培育补贴制度,对重点林业工程造林的优质苗木、中幼林抚育、低产低效林改造给予补贴。扩大在森林防火、重大森林病虫害防治、林业执法监管、科技研究与推广示范、生态宣传等支出的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森林资源和生态状况监测,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建设,名木古树和生物多样性保护。

5.健全保障支撑,夯实发展基础。

1)林业灾害预防建设。一是森林防火建设。构建森林火灾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建立健全森林防火责任、防火队伍建设、经费保障、科学防火和依法治火五大机制,推进森林防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提高森林防火装备水平、有效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显著增强预警、监测、应急处置和扑救能力,稳步实现监测巡查信息化、预警响应规范化、火源管理法治化、火灾扑救科学化、队伍建设专业化、装备建设机械化、基础工作信息化,实现人力灭火与机械化灭火、风力灭火与以水灭火、传统防火与科学防火有机结合,为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确保全县森林火灾24小时扑灭率达95%,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5‰以下,确保不发生重大特大森林火灾,确保不因扑救森林火灾发生人员伤亡。加强森林火险预警和林火监测、森林防火通信和信息指挥、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地方各级政府和部门的森林防火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以现有县乡村三级森林消防专业队为核心,逐步增加人员,壮大消防队伍。二是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建设。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工作,开展松材材线虫病五年攻坚行动,到“十四五”期末,全县疫情发生面积和乡镇级疫点数量实现双下降,疫点数量控制在2020年水平以下;建立省级油茶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区1个;加强美国白蛾预防工作;推进检疫执法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开展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和“绿盾”行动。初步建立的监测预警、检疫御灾和防治减灾体系,确保“四率”不突破市控目标,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全面加强林业有害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升“四大”体系能力和水平。

 

霍山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十四五”规划建设目标表

序号

指标

2020年现状值

2025

目标值

属性

1

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

5.4

成灾率控制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下达我省指标以内。

 

2)林业执法能力建设。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充实基层执法力量,积极开展林业法律法规和行政执法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建设廉洁务实、业务精通、素质过硬的行政执法队伍。坚持依法行政,及时调整权责清单,规范执法程序,强化林业行政执法监督;落实“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大林业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垦滥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严禁随意乱挖、交易兰草等野生植物,严格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管理。充分利用“爱鸟周”“世界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等重要时间、节点,认真组织有关森林、自然保护地、野生动植物的林业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名录的宣传,不断提高全社会依法治林的意识。

3)林业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在稳定现有科研推广机构的基础上,以科技推广中心、各乡镇林业站为核心,各级林业科技人员为骨干,形成覆盖全县各个自然村的林业科技服务网络。加强科技人员知识培训更新,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技能,重点培养引进森林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保护和资源资产评估、森林碳汇等方面人才,建立健全现代林业教育培训和人才开发体系。加强林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材料、新工具的引进、实验、示范和推广。二是加强基层站所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基层服务水平。“十四五”期间完成诸佛庵镇、漫水河镇、太平畈乡基层站房建设,更新林业行政执法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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