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资[2010]144号
相关乡镇林业站、国有林场、各开发山核桃公司:
目前正是山核桃抚育的关键季节,少数公司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抚育采伐,造成林区管理秩序的混乱。为了切实贯彻落实霍政办[2010]90号《关于山核桃基地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规范山核桃的抚育管理,我局近期将开展山核桃抚育采伐情况调查,凡未经局设计审批擅自进行抚育采伐的,应立即停止施工,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辖区乡镇林业站应切实加强监管,要主动发现和制止违规采伐行为,对故意隐瞒不制止、不汇报的,将追究渎职责任。
特此紧急通知。
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