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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解读】霍山县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桑志农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清明五一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 知》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4-03-21 09:33 信息来源:霍山县林业局  字体:[  ]

记者:大家好!森林资源是民生之本,富民之源。保护好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清明将至,返乡人员多、人员流量大,祭祀活动频繁,是森林防火紧要期。今天我们请到县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桑志农,就广大网友关心的森林防火有关问题接受访问。

记者:桑局长,请您简要介绍一下我县的森林资源现况。

桑志农:我县林地面积224万亩,占霍山县国土面积的73%,森林资源丰富,是名副其实的林业大县。

记者:桑局长,您好!我县森林防火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桑志农:2023年9月发布了《霍山县人民政府禁火令》,对禁火时间、禁火区域和禁火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同时在清明、“五一”等重要时间节点,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清明、五一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和《绿色清明 文明祭祀》倡议书,进一步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监督森林防火工作的良好氛围;同时进一步健全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体系,细化包保网格片区,压实各级网格员责任,实现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风险。

记者:刚才桑局长说到了《禁火令》,请问禁火令规定的禁火时间和禁火区域是什么?

桑志农禁火时间20239月20日至20245月10日禁火区域全县林地及林地边缘水平距离50米范围内。

记者:请问哪些行为是被明确禁止的

桑志农:禁火行为总共分为七类,一是严禁未经许可携带火种进入林区(地);二是严禁祭祀活动时烧纸、烧香烛、燃放烟花爆竹、放孔明灯等;三是严禁未经许可烧灰积肥、烧田坎、烧秸秆、炼山等;四是严禁随意倾倒炉火灰烬和乱扔烟头;五是严禁野外明火取暖、照明、野炊;六是严禁私设电网、放火驱兽等;七是严禁其它野外用火及易诱发森林火灾的活动。

记者:刚才桑局长说到了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体系,能给我们简单介绍一下嘛

桑志农:我县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体系分为乡、村、护林员实现网格定人、责任到人、落地上图、公开公示,确保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

记者:清明将至,就森林防火工作,桑局长有哪些倡议或者要求呢?

桑志农:请大家带头做文明祭祀、移风易俗的践行者和倡导者。清明上坟祭祀采用文明的祭祀方式,严禁在林地及其边缘烧纸、烧香烛、燃放烟花爆竹等。

记者:请问我们发现森林火情应该怎么办呢?

桑志农:发现森林火情,立即向当地乡(镇)、村报告,或拨打县森林防火值班举报电话:0564-5038706、0564-5022135110严禁独自一人或伙同老弱病残、孕妇、少年儿童等山扑火。

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离不开广大市民的参与、支持和监督。希望人人都能成为森林防火宣传员、信息员、监督员,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共同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奋力推进现代化美好霍山建设而努力。

记者:好的,感谢桑局长的介绍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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