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切实保护我县野生植物资源和乡土树种,有效打击乱采滥挖、非法贩运映山红、兰草等野生植物资源和乡土树种违法行为,依据《森林法》《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安徽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等有关林业法律法规,县林业局牵头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映山红兰草等野生植物资源和乡土树种保护管理的通知》。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兰科植物是世界性濒危物种,全科所有种类均被列入《野生动植物濒危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保护范围,野生兰草已于2021年列入国家二级保护植物。野生映山红等乡土树种对维护生物多样性、保持林相完整、发展森林旅游等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近年来,我县乱采滥挖兰草映山红乡土树种违法行为屡禁不止,野生兰草、映山红等乡土植物资源遭到人为破坏,据不完全统计,行政执法机关查处的破坏兰草、映山红等野生植物资源案件29宗。为保护这些珍贵的野生植物资源,县林业局牵头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映山红兰草等野生植物资源和乡土树种保护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在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广泛征求了意见并通过了县司法局的合法性审查,于 2022年11月12日经现县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印发实施。
四、工作目标
通过该通知的印发,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生态保护意识和法治观念,在全社会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形成对非法采挖、出售、收购、运输映山红、兰草等野生植物资源和乡土树种违法行为的有力震慑,从而有效保护兰草映山红等乡土野生植物资源。
五、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有五条。一是加强宣传教育;二是实施源头保护;三是加强苗圃管理;四是严格采挖审批;五是强化工作责任。
六、创新举措
根据该《通知》第五条规定,县林业局每年联合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部门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清风专项行动。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等实质性内容
县林业局、公安局、城管局、交运局、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建立了野生动植物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判野生植物资源保护形势,联合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清风专项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