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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回应】新时代宠物异宠爬虫繁殖饲养所需证件及要求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4-09-10 15:36 信息来源:霍山县林业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以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七条规定非原产我国、经依法核准按照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管理的陆生野生动物;《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野生动物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保护管理野生动物。 从事上述野生动物人工繁育时,应当有利于物种保护及其科学研究,不得破坏野外种群资源,有合法种源来源,并根据野生动物习性确保其具有必要的活动空间和生息繁衍、卫生健康条件,具备与其繁育目的、种类、发展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设施设备、技术。人工繁育场所应符合《野生动物饲养场总体设计规范》(LY/T 2499-2015);《陆生野生动物饲养场通用技术条件》(LY/T 1563-1999,LY/T 1564-1999,LY/T 1565-2015);《野生动物饲养从业人员要求》(LY/T 2806-2017)等有关技术标准。野生动物防疫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的动物防疫、检疫制度,满足国家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并不得虐待野生动物。具体办理程序请到安徽省政务服务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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