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国家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政策与标准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5-04-15 15:30 信息来源:霍山县林业局  字体:[  ]
序号 主管部门 补贴项目 政策依据 补贴对象 补贴标准 申领流程 发放方式 发放时间 咨询方式 备注
国家标准 省级标准 市级标准 县级标准
1 霍山县
林业局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 1.《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财政林业转移支付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皖财资环〔2023〕1550号);
2.《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其他自然保护地等支出方向)的通知》(皖财资环〔2023〕1231号);
3.《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第三批)的通知》(皖财资环〔2025〕46号)。
纳入公益林管理的林权对象 国家级公益林国有10元/亩,集体和个人19.5元/亩。 省级公益林国有15元/亩,集体和个人19.5元/亩。  每年乡镇组织验收,县林业局审查,对合格部分给予发放  个人通过财政惠农“一卡通”打卡发放,国有和集体部分按照国库集中支付规定发放。 按年发放 森林资源股:0564-5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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