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主管部门 | 补贴项目 | 政策依据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申领流程 | 发放方式 | 发放时间 | 咨询方式 | 备注 | |||
国家标准 | 省级标准 | 市级标准 | 县级标准 | ||||||||||
1 | 霍山县 林业局 |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 | 1.《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财政林业转移支付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皖财资环〔2023〕1550号); 2.《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其他自然保护地等支出方向)的通知》(皖财资环〔2023〕1231号); 3.《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第三批)的通知》(皖财资环〔2025〕46号)。 |
纳入公益林管理的林权对象 | 国家级公益林国有10元/亩,集体和个人19.5元/亩。 | 省级公益林国有15元/亩,集体和个人19.5元/亩。 | 每年乡镇组织验收,县林业局审查,对合格部分给予发放 | 个人通过财政惠农“一卡通”打卡发放,国有和集体部分按照国库集中支付规定发放。 | 按年发放 | 森林资源股:0564-5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