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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林业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45号提案(或来信)办理情况的复函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5-06-26 16:55 信息来源:霍山县林业局  字体:[  ]

沈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扫帚河屋脊山旅游开发及配套设施提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单龙寺镇扫帚河村位于我县南岳山-佛子岭水库省级风景名胜区内,该风景名胜区由原住建部门申报经省政府批准的第一批风景名胜区(皖政〔1987〕53号),2019年机构改革后划归林业部门管理。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规定,风景名胜区内的建设项目应当符合风景名胜区规划,并于景观相协调,不得破坏景观、污染环境、妨碍游览。

鉴于南岳山-佛子岭水库省级风景名胜区前期未编制总体规划,霍山县林业局于2019年启动该风景名胜区的规划编制工作,后因全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暂时搁置。总体规划编制期间,经与单龙寺镇多次对接,扫帚河村屋脊山景区旅游服务配套项目已纳入本次规划建设内容,目前该总体规划已完成前期编制工作,下一步待省林业局同意并完成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和公示后,报省政府批准。

提案对完善霍山县扫帚河-屋脊山旅游区域交通基础设施、提升旅游环境品质、促进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协同具有积极意义。针对委员提出的相关对策建议,林业、文旅等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单龙寺镇对屋脊山景区开发给予指导意见。一是扫帚河村90%以上面积位于风景名胜区,同时也是水源保护地范围,且屋脊山景区整体体量不大,前期相关部门已经做过规划,可以参考;二是屋脊山景区步道项目前期已批准实施,其他建设项目等到南岳山-佛子岭风景名胜区规划公布实施后再开展;三是屋脊山开发总体思路建议还是以摄影家村为主题,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延伸产业链条,完善基础设施配套。

下一步,林业局将立足部门职能,积极推动规划报批和主动参与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报批等工作,全力做好项目涉林要素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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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复类别(A类或B类或C类):B类

承办单位负责人:胡圣祥

承办责任人:温静

联系电话:5022145


:县政府办、县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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