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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霍山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17-01-10 00:00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高桥湾现代产业园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直属机构:

    经县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调整后的《霍山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原室〔2015〕43号文件自动废止。

            

 

                                                                                                                                    2016年12月6日

 

 

 

 

 

报:省商务厅。

霍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6日印发

 

 

霍山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

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的通知》(财办建〔2014〕41号)和《安徽省商务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商建〔2014〕192号)文件精神和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绩效评价小组问题整改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现将霍山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实施方案调整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的总体要求,以农村流通现代化为目标,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为抓手,聚焦全景霍山建设,依托现有商业网点和电商企业,培育和壮大农村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建设完善农村电子商务配送及综合服务网络,促进我县各类商品交易网上网下融合发展,推动农村消费品、农业生产资料、农产品流通交易,积极探索建立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体制机制,拓宽我县农特产品网络销售渠道,打造农村商品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升级版,提升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推动全县农村电子商务快速发展。

    二、发展目标

    三年内,以培育有知名度区域电商平台为目标,积极探索产业电商及互联网旅游新业态发展路径,建立健全乡村综合信息服务站网络,打造县域营销特色馆,积极开展农产品品牌培育及一村一品示范点建设,深入推进电商精准扶贫,积极探索跨境电商运营模式,建立高效便捷的物流及冷链体系,培育壮大电商经营主体,全力推进大别山电商产业园县域电子商务综合公共服务中心平台建设,大幅提高城乡电子商务应用水平,有效促进县内各类流通企业、电商企业融合发展,网购网销快速增长,打造适应互联网时代信息化、大数据化的农村产业生态环境。

    三、主要任务

    围绕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和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综合服务需求,构建我县农村电子商务支撑服务体系。支持电商企业落地农村、流通企业发展电子商务、培育开发农村电商企业。充分发挥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功能,加快发展电子交易、网上购物、在线支付、快递配送等协同发展的电子商务生态链。我县具体实施项目11项:

    (一)电子商务村级服务站建设。

    充分利用我县乡村现有流通网点,支持电商企业建设电子商务终端服务网点,打通农村双向流通“最后一公里”。我县规划3年内设置电子商务村级服务站230个,其中2016年设置100个。村级服务站点主要开展以下业务:网上代购、网上销售、便民缴费、物流中转、代买各种票务、代理金融服务、代办保险等多项服务,努力把村级服务站打造成服务农业、服务农民、服务农村的现代化综合服务平台,让农民享受一站式便利服务的同时,通过网上销售农产品增收致富,加快推进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及日常消费品通过村级服务站开展网上购销。

    牵头领导:张润之;承办单位:县商务局、各乡镇村、村级服务站经营公司。

    (二)引进专业电商服务团队。

     支持专业电商服务团队进驻大别山电商产业园。网络运营商与县政府签订合作协议,网络服务运营费用按照一事一议政策执行。服务代理商按照《入驻大别山电商产业园服务代理商奖励办法》执行。支持进驻电商产业园企业在全国知名门户网站建立电子商城,销售霍山本地产品。对年销售工业品达到500万、销售农产品达到100万的电商企业给予一定资金奖励扶持。

    牵头领导:张润之;承办单位:县商务局、县财政局。

    (三)电商精准扶贫。

     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进一步拓展“互联网+扶贫”覆盖面,有效依托农村淘宝、京东、邮乐农品网、共善网等线上平台,充分拓展商场超市、020农特产品展销馆、加油站点等线下平台销售渠道,在全县43个贫困村开展电商精准扶贫。

     牵头领导:尹如江、张润之;承办单位:县商务局、县扶贫移民局、县农委。

    (四)跨境电子商务。

     积极与跨境电商平台和运营商开展合作,在大别山电商产业园建设跨境电商运营中心和交易服务中心,努力探索本地企业跨境电子商务新模式。

    牵头领导:张润之;承办单位:县商务局。

    (五)支持农村电子商务企业进驻电商产业园。

    支持农村电子商务企业进驻大别山电商产业园,有效利用电商产业园集聚效应,加快我县农村电子商务企业发展步伐。

    牵头领导:张润之;承办单位:县商务局、县农委、各乡镇村。

    (六)电子商务培训。

    整合县内各种服务“三农”的培训资源,加强电子商务进农村的培训与宣传,提高乡镇村、农业生产企业、家庭农场、农村专业合作社和农民对电子商务使用和应用知识能力,多渠道培训农村电子商务从业人员,提升使用电子商务的技能技巧,在全县开展电子商务万人(次)培训计划,促进我县农村网购网销规模的扩大和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

    牵头领导:张润之;承办单位:县商务局、县人社局、县农委、各乡镇村。

    (七)大别山电商产业园建设与运营。

    着力完善大别山电商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打造集“人才培训、电商孵化、品牌包装、产品展示、营销服务、信息服务、物流服务”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农村电子商务综合公共服务平台,集聚电商发展资源,为企业开展电子商务提供一站式服务。

    牵头领导:储诒权、张润之;承办单位:县财政局、县商务局。

    (八)农产品网上品牌营销推广。

     支持进驻大别山电商产业园企业在天猫、1号店、京东等知名电商平台设立霍山特色馆,有效利用霍山特色馆开展网上品牌营销推广活动,扩大霍山产品网上知名度,提高霍山品牌产品网购指数。

牵头领导:张润之;承办单位:县商务局、县旅游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九)培育电商示范企业。

    积极扶持县内企业争创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以示范引领带动全县电子商务加快发展。

    牵头领导:华心扬、张润之;承办单位:县商务局。

    (十)互联网+旅游。

     深入推进互联网+旅游项目,积极打造本地电商旅游网络服务平台,全力推进全景霍山建设。积极开展农家休闲旅游,支持旅游企业进驻大别山电商产业园,鼓励国内旅行社组织游客到大别山电商产业园参观购物,提升霍山旅游知名度及影响力。

    牵头领导:张润之;承办单位:县商务局、县旅游局。

    (十一)农村电商氛围营造及考核统计。

    持续推进农村电商氛围营造、宣传,建立电商考核体系,完善电商统计工作。

    牵头领导:张润之;承办单位:县商务局、统计局。

    四、组织实施

    (一)推进项目实施。县商务局等相关部门和有关企业按照实施方案中的项目内容,加速推进项目实施。县商务局要会同县财政局建立项目台账,跟踪项目建设进度,及时搜集分析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县政府定期听取县商务、财政部门及实施主体的项目建设情况汇报,协调解决推进中的问题。

    (二)开展项目考核验收。县商务局会同县财政局对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进行考核验收,并按照项目完成进度和质量按规定拨付项目资金。项目资金兑付后及时开展审计,并向社会公示。项目资金具体补助标准详见附件。

    (三)做好总结推广。县商务局要做好示范项目建设、运营情况等调查统计工作,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并将动态信息上报上级商务部门,力争使我县电子商务发展模式在大别山区乃至全省更具复制性和辐射性,推动全县电子商务加快发展,促进县域经济转型发展、绿色发展、科学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的组织领导,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霍山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和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委办、政府办、财政局、商务局等相关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负责落实工作责任,组织和协调相关部门、企业深入扎实推进项目实施。

    (二)明确职责分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是我县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引擎和城镇化的重要支撑,是加快我县经济转型的助推剂,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并安排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在县政府的统一协调下,根据自身职责,引导和督促县内骨干流通企业、电商企业、物流配送企业及服务站点等项目主体抓好项目的实施。

    (三)加大政策扶持。积极兑现国家及省市扶持政策,及时调整修正我县已制定出台的扶持政策,努力改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环境,积极探索建立有利于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财税、金融、土地、收费等方面政策,探索制定适应农村电子商务发展需要的标准、统计、信用制度等。

    (四)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严格对照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绩效评价反馈意见,县商务局会同县财政局对已制定的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资金管理制度、财政资金绩效考评办法、资金审计等制度不断进行完善调整,确保项目资金规范高效使用,确保示范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霍山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及资金安排方案(2015年—2016年度)。

 

 

 

霍山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及资金安排方案(2015年—2016年度)

 

序号

项目名称

具体内容

项目资金

牵头

领导

承办

单位

完成时限

备注

1

电子商务村级服务站建设

1、规划3年内设置电子商务村级服务站230个,实现村级站点全覆盖。2016年设置100个,新建村级服务站费用25万元。

2、电子商务村级服务站乡镇村考评奖励费用20万元。

45万元

张润之

县商务局

各乡镇村

村级服务站经营公司

村级服务站建设2016年7月底完成,考评奖励2017年3月底完成。

 

2

引进专业电商服务团队

支持有作为有能力有实绩的电商运营商和代理商入驻大别山电商产业园。根据奖励办法,按千分之五奖励标准,最高奖励不超过25万。

50万元

张润之

县商务局

县财政局

2016年起3年内完成。

 

3

电商精准扶贫

1、新建扶贫村电子商务服务站43个。统一安装村淘淘帮手、京东乡情客户端、邮政邮掌柜系统等电商操作平台。

2、依托商场超市、020农特产品展销馆、加油站点设立电商扶贫专柜。020展销馆补助建设费用30%。

3、对贫困村建设物流中转网点,具有相应的场地、寄递人员、交通工具、门头标牌及收寄记录,每个网点一次性补助3000元。每村仅限1处。

4、对贫困村农产品上行,每单物流补助1元。由村级站点凭单汇总,据实报销。

50万元

尹如江

张润之

县商务局

县扶贫移民局

县农委

2016年起2年内完成。

 

 

 

霍山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及资金安排方案(2015年—2016年度)

 

序号

项目名称

具体内容

项目资金

牵头

领导

承办

单位

完成时限

备注

4

跨境电子商务

1、与合肥斑马公司合作,对我县外贸企业开展点对点人才培训和人才输送,帮助企业搭建跨境电商平台及开展平台运营、美工、旺铺装修等培训,并在大别山电商产业园设立跨境电商运营中心。同时,对我县企业在阿里巴巴国际站新建平台给予补助。上述各项费用合计40万元。

    2、与合肥大龙网合作,组织我县外贸企业产品赴海外参展,为企业搭建大龙网网上交易服务平台,合计费用40万元。

80万元

张润之

县商务局

2016年12月底完成。

 

5

支持农村电子商务企业进驻电商产业园

1、对进驻大别山电商产业园企业,办公楼1年内免房租、水电费、宽带等各项费用。对租用仓储给予最低优惠价格。

2、继续加强大别山电商产业园物业、食堂、宿舍等综合后勤保障服务。

100万元

张润之

县商务局

县农委

各乡镇村

2016年起3年内完成。

 

 

 

霍山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及资金安排方案(2015年—2016年度)

 

序号

项目名称

具体内容

项目资金

牵头

领导

承办

单位

完成时限

备注

6

电子商务培训

开展电子商务培训3000人次。

60万元

张润之

县商务局

县人社局

县农委

各乡镇村

2016年起2年内完成。

 

7

大别山电商产业园建设与运营

支持迎驾集团进驻大别山电商产业园,搬迁农村淘宝物流中心、新建农特产品展销馆等装修装饰工程。

60万元

储诒权

张润之

县财政局

县商务局

2017年3月底完成。

 

8

农产品网上品牌营销推广

支持进驻电商产业园企业在天猫、京东、1号店等知名电商平台设立特色霍山馆,支持企业在霍山馆或其他知名电商平台开展网上品牌营销推广活动。对网上开展霍山产品(含旅游推广)专场品牌促销活动给予营销推广费用30%补贴。

50万元

张润之

县商务局

县旅游局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3月底完成。

 

 

 

 

霍山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及资金安排方案(2015年—2016年度)

 

序号

项目名称

具体内容

项目资金

牵头

领导

承办

单位

完成时限

备注

9

培育电商示范企业

对我县电商企业荣获省级电商示范企业称号的奖励3万元、市级电商示范企业奖励2万元、县级电商示范企业奖励1万元。

30万元

华心扬

张润之

县商务局

2016年起2年内完成。

 

10

互联网+

旅游

借助互联网平台推进全景霍山建设。积极引进县外游客来霍山旅游并到大别山电商产业园020农特产品展销馆参观购 物。以1000人为基数,对带游客到电商产业园参观购物的旅行社,按每人次2元给予旅行社补助。以020展销馆进馆统计人数作为奖补依据。

30万元

 

张润之

县商务局

县旅游局

2016年起2年内完成。

 

11

农村电商氛围营造及考核统计

1、电子商务进农村宣传费用10万元。

2、电子商务各项数据及村级服务站业务数据统计、实现与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统计对接等费用5万元。

3、电商产业园物业管理及食堂补助费用10万元。

25万元

张润之

县商务局

县统计局

2016年起2年内完成。

 

12

合计

 

580万元

 

 

 

 

 

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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