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经销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工作要求,按照《六安市2024年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以旧换新消费补贴活动实施细则》六开放办〔2024〕7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快消费品以旧换新步伐,加强和规范我县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管理,推进全县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现就有意愿参与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以旧换新消费补贴活动商家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4年6月12日至6月17日下午5点截止
二、报名条件
参与主体应为霍山县内,具备固定经营场所的商贸单位,且具有联合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生产、售后、回收、处理等上下游企业开展以旧换新活动的能力,且遵守国家消防、安全、环保等相关规定,管理运营规范,诚实守信,服务优良。
三、报名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承诺书;
3、与收旧企业签订的相关协议等。
四、相关要求
1、经销企业要加大促消费活动宣传,准确向消费者介绍所售车辆对本补贴政策的适用情况,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否则将追究相应责任。
2、经销企业应积极配合消费者申报消费补贴,及时提交申请材料,若因经销企业不积极主动提交补贴申报资料,造成消费者应享受补贴而实际未享受消费补贴的,售出车辆补贴资金由该销售企业负担。
3、参与活动的销售企业要“让利惠民”,禁借机抬高价格、降低服务标准,切实做到价格不涨、服务不降、群众获利。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同步进行监督管理,对违反要求的企业将取消活动参与资格。
4、参与此项活动不需缴纳任何费用。
各经销企业,请将相关报名材料按时送至县商务局内贸股或发送至876625127@qq.com
咨询电话:0564-5026568 5021701
霍山县商务局
2024年6月12日
企业参加2024年霍山县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
摩托车以旧换新消费补贴活动承诺书
本企业承诺:本企业自愿参与2024年霍山县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以旧换新消费补贴活动,遵守活动相关规定要求,坚决抵制一切违规套利行为,不在活动期间抬高价格,在不降低原先优惠政策的基础上提供同等标准服务,并让利优惠。严格审核消费者提交的购车发票、上牌信息等资料,协助客户上传相关购车资料,并将纸质资料统一交至霍山县商务局汇总。如出现违法违规、违反活动规则、违背以上承诺的行为,一切后果及全部法律责任均由本企业承担。
企业名称(盖章):
企业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承诺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