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博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各项法律法规,落实各级关于博物工作的各项具体规定; 2、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博物事业发展规划,加强全县博物事业管理,指导全县博物单位业务建设; 3、负责指导全县博物安全保护、开发和利用工作,组织协调全县博物交流、展览及科学研究; 4、负责实施全县博物人才培训工程,指导全县文博队伍建设; 5、指导全县博物单位业务建设; 6、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设置:事业编制8名,馆长1名(股级),副馆长1名(股级)。 三、负责人:朱蕾 四、联系电话:0564-5022009 五、办公地点和门牌号:霍山县衡山镇文盛街16号博物馆办公室 六、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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