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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霍山县文旅行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0-07-02 11:11 信息来源:霍山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字体:[  ]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开展全方位、全链条、多层次的文化旅游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根据国家、省、市、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国务院、省、市、县消防部门对消防安全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全面加强文旅行业消防安全治理体系,有效预防文旅行业火灾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确保全县文旅行业消防安全形势平稳健康有序。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0年6月,在充分走访调研的基础上,霍山县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对照国家和省文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起草《霍山县文旅行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初稿,经相关负责人校稿,由分管领导签发。

四、工作目标

(一)2020年目标任务。本单位结合属地实际和部门职责,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同时,联合应急、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本辖区文化旅游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检查,建立健全问题隐患和整改措施“两个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实施闭环管理、对账销号,加快推进实施,推动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二)2021年目标任务。本单位及时开展“回头看”工作,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建立健全文化旅游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2022年目标任务。本单位深入分析文化旅游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

五、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1.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推动企业制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干规定,建立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加强安全考核,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021年底前全县重点文化旅游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

2.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要求企业不断强化应急预案建设,多频次开展应急演练,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

3.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企业规范制定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明确排查内容和排查措施,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

(二)进一步强化行业重点领域整治

1.强化旅游包车专项整治。督促旅行社严格落实《旅行社安全规范》,选用正规的旅游客运公司,严格审查旅游包车车辆和驾驶人员的资质,签订规范的租车协议,设置“导游专座”。加强导游(领队)的安全教育,做好行前安全说明,履行对游客和驾驶人员的安全提醒提示义务。联合交通、公安等部门开展旅游包车隐患排查整治,依法严处旅行社租用无资质车辆等违规违法行为。

2.强化景区及周边客流管控专项整治。针对节假日等旅游高峰期,积极协调旅游集散中心、景区换乘站等重点地区加开临时交通,快速疏解客流。督促A级旅游景区依法核定并严格执行景区游客最大承载量,科学评估景区内重点区域和瓶颈线路的瞬时最大承载量,制定分流方案,优化游览线路。健全完善客流预报预警等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采取预约、分流、管控等多种方式调控人员数量。

3.强化火灾防控专项整治。联合消防等部门对A级旅游景区、旅游星级饭店、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文化娱乐场所、电影院、临时搭建舞台看台营业性演出、公共文化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文保单位、印刷企业、出版物发行单位等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切实加强消防设施、电气设备、疏散通道、应急广播和照明、易燃易爆物品等安全管理。督促山岳型A级旅游景区加强火源管控,严格控制野外用火,强化森林草原防灭火管控。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加强消防业务培训与演练,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4.强化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督促A级旅游景区、旅游星级饭店等涉及旅游餐饮服务提供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把握好食品采购、加工、留样和保存关,加强卫生防疫消毒,做好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工作。督促旅行社选择卫生信誉良好的餐饮单位就餐,加强对导游人员的食品安全卫生和急救知识培训,做好游客用餐安全的提醒提示和紧急救助工作,切实保障游客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5.强化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A级旅游景区、旅游星级饭店等企业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检查,重点加强经营场所内电梯、索道、自备观光车辆、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落实管理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按时在岗,抓好日常例行安检、定期检验和维护保养工作。

6、强化出境游安全专项整治。督促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加强出境旅游产品安全审查,持续做好产品质量把控,对有安全隐患的产品立即下架。督促出境组团社及其分支机构加强领队安全教育培训,主动提醒游客购买旅游意外保险。督促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及时关注外事、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发布的有关国家(地区)的安全预警提示,提高游客安全防范意识。

7、强化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专项整治。联合应急管理等部门对A级旅游景区内漂流、滑索、滑道、玻璃吊桥等高风险旅游项目开展安全检查,督促落实责任体系建设、安全风险评估、组织接待条件、安全保障能力、应急救援机制等方面要求。

8、强化自然灾害防范应对专项整治。联合气象部门对A级旅游景区开展防雷安全检查,消除雷电事故隐患。督促旅行社密切关注气象预报,科学安全、合理有序安排旅游线路,避免组织旅游团到汛情雪情团雾严重的区域旅游。指导A级旅游景区重点加强汛期、冬季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指导大跨度棚式结构的文化经营场所、印刷企业加强台风、暴雨、暴雪天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完善自然灾害防范应对措施,提高化解自然灾害重大风险能力。

(三)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素质能力

1、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指导文旅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未取得特种设备作业操作证和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2、推动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指导文旅企事业单位加强应急救援装备配备,健全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开展消防、特种设备、反恐防暴等实训演练,提高从业人员应急处置能力。

六、创新举措

    当前,我县部分景区内漂流、滑索、索道、玻璃栈道、大型游乐设备等旅游项目已建成投入运营或正在建设,在当前部分高风险旅游项目未设置行政审批环节、建设运行管理标准缺失的情况下,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因此,在落实《安徽省文化旅游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中关于旅游包车、景区及周边客流管控、火灾防控、食品卫生、特种设备、出境游、自然灾害等7个行业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我县行业实际,增加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专项整治专题,强调按照“谁建设、谁运营、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A级旅游景区内漂流等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指导已建成运营高风险旅游项目的景区完善安全开放条件、开展风险评估,密切联系、配合同级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市场监管、水利等相关主管部门加大安全监管检查力度,进一步厘清部门职责,强化综合监管,进一步消除高风险项目安全隐患、消除特殊人群参与活动风险,有效保障广大游客生命财产安全。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强化宣传引领。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短信以及微博、微信、抖音等媒体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文化旅游安全宣传报道,提高游客和从业人员旅游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广泛参与,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约谈、警示通报和挂牌督办制度,运用失信联合惩戒、守信联合激励等制度措施,增强安全生产实效性,有效增强各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心和紧迫感,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三)积极主动运用第三方“体验式”暗访手段,按照常态化、全覆盖工作要求,发现和解决旅行社、A级景区、星级饭店、文博场馆、娱乐场所等存在的安全隐患,研究分析地区、时段、节点文化旅游市场特点及安全生产薄弱环节,保障市场运行安全、规范、文明、有序。

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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