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十四五期间文物保护和非遗工作规划
(一)加强文物保护工作
1、完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四有”(有保护范围、有保护标志、有记录档案、有保护机构)工作,全面推动保护制度的落实工作,逐步实现文物保护单位管理利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加强文物保护单位管理工作,规范基本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工作的组织管理。“十四五”期间,力争申报成功一至二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加大文物保护工程建设、管理力度。规范文物保护单位工程方案、规划的编制工作。建立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及抢救性保护工程项目库,实施重点文物保护工程,抢救濒危文物古建筑。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工作,编制革命文物保护规划,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工程,全面提升革命文物展示利用水平。
3、加强文物安全,层层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制,提升文物安全监管能力,提高文物安全防范水平,加强文物安全防护设施建设,确保文物绝对安全。
4、坚持文物工作方针,多措并举让文物活起来,努力拓展文物利用的有效途径,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让历史说话,讲好历史故事,提升我县文化影响力,用文物力量推动旅游经济发展。
5、认真谋划项目,编制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维修设计方案,积极争取省市文物保护项目资金。
(二)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深入挖掘非遗代表性项目内涵,加强非遗项目的传承与发展。争取申报成功一至两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积极争取省市级非遗项目发展资金。积极开展非遗项目进景区、进社区、进校园活动。
二、2021年拟实施文物保护工程重点项目
1、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霍山文庙崇圣祠、明伦堂维修工程(维修设计方案已批,项目经费70万元已下达)
2、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戚氏祠维修工程(维修设计方案已批,项目经费200万待批)
3、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下符桥窑址、玉玺楼和霍山文庙水毁抢修工程(维修设计方案、项目经费220万已报,待批)
4、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舒传贤烈士革命活动旧址群维修工程(维修设计方案已批,项目经费40万待批)
5、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军事指挥部旧址维修工程(维修设计方案已批,项目经费37万待批)
6、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诸佛庵烈士纪念碑维修工程(维修设计方案已批,项目经费116万待批)
三、2021年拟实施非遗重点工作
1、申报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霍山石斛炮制技艺出版经费
2、开展非遗进景区、社区、校园活动
3、组织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参加2021年“文化与自然遗产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