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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4号来信的复函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4-07-09 15:15 信息来源:霍山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字体:[  ]

杜如云委员:

你好!你提出的《保持“野景点”野趣,助推旅游发展》收悉,感谢您在繁忙的工作中,对我县文旅产业的关心,我局对提案中所提的建议非常重视,现将办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野景点”的出现诚然能够满足游客的需求,也能给景点所在地带来一定的经济收入,但这种不规范的旅游必然存在不小的安全隐患,需要正确引导规范发展。

我局高度重视“野景点”相关管理建设工作,一是正面引导,增强游客安全意识,引导游客形成正确的生命观,不能追求精神刺激把自己的生命安全置于不顾。同时要求各乡镇、景区加强管理,建立常态化巡查、监管制度,严令禁止游客进入未开发“野景点”。二是加快推动“野景点”规划建设。当前,正在开展全县乡村旅游规划编制调研工作,将各乡镇有特色的“野景点”纳入规划,争取资金、项目或通过招商引资等形式进行逐步开发。目前,屋脊山景区正在实施登山步道景观及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将对登山步道、停车场、路灯等设施进行提升和完善,景区今年也成功创建成为3A级景区。九峰十三洞景区利用红色文化旅游专项债项目资金,新建了步道、亭台、旅游公厕等游憩设施,下一步将招商运营管理单位,争取逐步把“野景区”变成规范景区。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县文旅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霍山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2024年7月9日

办  复  类  别:A  类

承办单位负责人:熊纯翠

承 办 责 任 人:叶  祥

联系电话:15905648736

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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