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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文化旅游体育局2024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十四)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4-12-20 15:50 信息来源:霍山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字体:[  ]

 

中文名称

类型

备注

1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霍)罚字〔202414 

 

2

处罚名称

发行侵犯他人著作权或者专有出版权的出版物

 

3

处罚类别1

 

(必填)

警告

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责令停产停业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行政拘留

其他(需注明)

 

处罚类别2

警告、没收5套侵权出版物、

罚款500元

(选填)

警告

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责令停产停业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行政拘留

其他(需注明)

(如3项及以上处罚类别,可在[处罚类别2]中填写)

4

处罚事由

 2024年11月4日16时01分至2024年11月4日16时20分,霍山县文化旅游体育局执法人员王甫胜(12090321027) 李名传(12090321017)在向现场负责人郑瑾出示执法证件后依法对霍山县阳阳文具店开展检查。该场所证照齐全,亮证经营,主要销售文具、图书等。在货架上有5套新疆文化出版社出版的《儿童早教启蒙描红》图书待售,图书印刷质量较差且扫码不符。2024年11月5日,霍山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将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的《儿童早教启蒙描红》样书邮寄到新疆文化出版社有限公司进行鉴定。2024年11月11日新疆文化出版社有限公司出具鉴定回函,认定上述图书不是该社正规出版、发行和印制的合法出版物。2024年11月12日霍山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对该案件进行立案调查,指定本案由李名传,王甫胜办理。2024年11月21日,霍山县阳阳文具店经营者郑瑾携带营业执照、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到霍山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接受调查询问。2024年11月22日,该案违法事实调查清楚,证据充分,案件调查终结。

(必填)

5

处罚依据

霍山县阳阳文具店发行侵犯他人著作权或者专有出版权的出版物,违反了《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第三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行下列出版物:…(三)侵犯他人著作权或者专有出版权的出版物”的规定。应当依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违反本规定发行侵犯他人著作权或者专有出版权的出版物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本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民事责任;侵权行为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由主管著作权的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无害化销毁处理侵权复制品以及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违法经营额难以计算或者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鉴于当事人在案件调查过程中,积极配合执法机关调查取证,且违法经营额不足5万元,本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参照《安徽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0年修订)。2024年11月25日,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霍文综罚告字〔2024〕14号),告知当事人拟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的内容、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有陈述、申辩的权利。截至2024年12月5日,当事人未提出陈述和申辩,视其放弃权利。

(必填)

6

行政相对人名称

霍山县阳阳文具店(郑瑾)

(必填)

7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341525MA********

自然人此项空白

7、8、9均无则必填

8

行政相对人代码_2(组织机构代码)

 

非自然人时为选填项(7、8、9三项中必填一项)

自然人此项空白

9

行政相对人代码_3(工商登记码)

 

非自然人时为选填项(7、8、9三项中必填一项)

自然人此项空白

10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非自然人时为选填项(7、8、9三项中必填一项)

自然人此项空白

11

行政相对人代码_5(居民身份证号)

 

非自然人时为法人身份证

自然人时行政对象人身份证

如外籍人员,须填写护照号,并在备注中注明

12

法定代表人姓名

 

自然人处罚此项为空白

13

处罚结果

2024年12月16日,5套侵权出版物没收入库,择期集中销毁;2024年12月16日,当事人缴纳罚款人民币伍佰元(¥500.00元)整。

(必填)

14

处罚决定日期

2024/12/16

(必填)

如文本格式为:YYYY/MM/DD

15

处罚机关

霍山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必填)

机关名称(全名)

16

当前状态

0

(必填)

0=正常(或空白);

1=撤销;

2=异议;

3=其他(备注说明);

17

地方编码

341525

(必填)

根据国家行政编码

18

数据更新时间戳

2024/12/20

(必填)

数据归集的时间(戳),为数据上报部门归集到数据源单位的时间点。

如文本格式为:

YYYY/MM/DD

19

备注

文本(512个字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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