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政策实施的背景
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基本医疗有保障”要求,进一步加 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筑牢乡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2020年至2022年,采取“减免费用、订单培养、定向就业”方式,每年在全县范围内定向招收三年制高职医学生,充实村医队伍。
二、乡村医生定向培养程序
1、培养的模式
通过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委托省内有临床医学、中医学招生资格的高职(专科)院校培养,学制3年,纳入培养院校统一管理,按照全科医生培养要求单独编班教学。培养对象学习期满达到其专业毕业标准的,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2、培养的对象
本县户籍中取得当年普通高考和分类考试招生报名资格的高中阶段(含中职)毕业生,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毕业生优先录取。
3、招生程序
符合条件的考生由所在学校领取并填写《安徽省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服务志愿表》----县卫健委对意愿参加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的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由县教育局通知初审通过人员在网上进行分类招生考试资格报名----参加分类招生考试---按国家规定的普通高校招生程序网上确认录取---县卫健委与被录取学生签订《霍山县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录取院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入学就读。
4、资助经费
免费定向培养的经费由县财政承担。具体标准为每人每年定额资助标准不低于10700元 ,其中学费3900元/年,住宿费800元/年。生活补助6000元/年。在每年9月底前,学费和住宿费足额拨付到委托培养的学校,生活补助费打卡给培养对象本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同时享受教育扶贫相关资助政策。
5、就业政策和享受待遇
定向培养对象完成学业并取得毕业证书后,由县卫健委统一根据协议书上签署的自愿定向村安排至村卫生室工作。在村卫生室服务期限为6年;对毕业后认真履行协议,经考录纳入全科医生培训(培训期2年),取得《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者,2年的培训时间纳入6年服务期。服务期满6年并取得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的人员,可继续签约在村卫生室工作,也可自行谋取其他就业职位,在参加乡镇卫生院或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招聘时,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
6、违约责任
凡未能在村医岗位达到规定年限、严重违法违规的,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根据《霍山县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就业协议书》有关条款,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咨询电话:5022173 3910919
霍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