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霍山县卫健委 > 建议提案办理 > 政协提案办理

霍山县卫健委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9号来信的复函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2-07-01 10:32 信息来源:霍山县卫健委  字体:[  ]

 

霍山县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独立霍山县急救中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委遵照国家卫健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卫医发20209号文件精神,开展急诊急救有关工作。

202110月,县卫健委印发了霍山县120急救中心整合运行方案,取消县中医院急救电话5025999,将全县医疗急救电话统一为120,实现了全县院前急救资源统筹整合,新建120平台,办公地点暂时设在县医院,每年基本运行费用约四百万元,由县医院承担。出台了内部管理制度、工作规范,遵从就近、就急、满足急救专科需要、兼顾患者就医意愿和医院实际诊治能力的原则,最大限度发挥120中心急救作用

目前,我县共有急救车24辆,其中县急救中心拥有7辆救护车、乡镇(开发区)卫生院有急救转运车17辆。按城区和农村面积算,服务范围符合标准(城市地区服务半径不超过5公里,农村地区服务半径不超过10-20公里)。

疫情防控过程中,我们感到救护车辆数量不足,急救中心调度人员配备要加强。委也在积极争取卫生能力应急提升专项债项目,拟将急救中心逐步独立出来,并逐步完善急救车辆、急救设施整体配备,加强急救人力队伍建设,全力提高救援能力。

再次感谢政协委员对我县医疗卫生事业的关心,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为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承办单位负责人:葛子俊

承办责任人:汪彬

联系电话:5022956

 

 

2022630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