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一季度霍山县城乡用户水龙头水水质监测结果公示
为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法》和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饮用水水质监测和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皖卫传〔2019〕196号)和《六安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六政秘〔2015〕230号)要求,霍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5750-2006),于2023年3月完成第一季度霍山县城乡用户水龙头水水质监测工作,现将水质监测结果进行公示,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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