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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3号建议的答复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3-09-25 17:26 信息来源:霍山县卫健委  字体:[  ]

尊敬的朱运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公立医院人员经费投入,扭转医院长期亏损的议案”已收悉,县卫健委党组对您提出的建议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专班,认真开展调研。现答复如下:

一、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保障情况

一是县级财政实行足额保障。自基层医改以来,我县乡镇卫生院人员经费(工资及五险一金)由县级财政足额保障,并结合实际情况每年配套相应统留资金,2022年县财政共投入全县医疗卫生事业人员保障及统留经费13109.32万元,其中一方面用于基层卫生院的经常性财政预算资金5003万元,基层卫生院、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在职人员工资、五险一金按照档案工资由财政足额及时发放,村卫生室人员工资及保险按照相关政策兑现,适当补助工作经费和建设经费,配套补助村卫生室运行经费和村室医疗责任险等;另一方面,县财政安排预算统留资金5585.92万元,分别是用于乡镇卫生院设备购置和房屋维修及中医能力提升工程352万元,村卫生室在职人员工资、保险、退休人员工资、村室运行经费、村医定向委培等573.38万元,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经费16万元。同时,2020年以来,县政府每年安排900万元、医共体集团配套360万元,建立1260万元的健康促进激励资金池用于激励乡村两级医务人员,人均绩效增加了1.2万元。二是中央和省级财政进行补充保障。2022年度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共计2180万元,分配至乡村两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2002万元,其中乡镇卫生院经费为1041万元,根据《关于修订安徽省公共卫生服务等4项卫生健康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皖财社〔20221174号)文件规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相应的服务规范组织实施,转移支付资金按照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支付给相关医疗卫生机构,拨付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转移支付资金,由其作为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收入,统筹用于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需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不得用于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三是严格落实村医待遇保障。县卫健委始终高度重视村医待遇问题,根据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关于开展村医待遇补助问题排查整改的通知》和市卫健委《关于进一步落实村医补助政策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严格落实村医各项补助,将药品零差率补助纳入健康促进经费发放,督促乡镇卫生院及时把不低于48%比例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按季度拨付到村级,依据村级使用“智医助理”病历数和医保标准兑付一般诊疗费,发放村医基本工资待遇,实行在岗村医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政策全覆盖,提高村卫生室运行经费至6000/年,落实退出村医补助,多措并举确保村医待遇相对提高。

二、县级公立医院保障情况

县卫健委坚持“人才强县”战略,牢固树立人才第一资源意识,高度重视公立医院投入机制,持续关注医务人员的薪酬待遇现状,积极争取相关政策支持,促进公立医院医务人员待遇保障水平。一是推进编制周转池制度落地。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解决人员身份和养老保障问题,增强编外人员认同感和归属感,截至目前,县中医院编制周转池制度已顺利实施,新增入池162人。县医院正在草拟编制周转池制度实施方案。二是落实“两个允许”要求。不断完善薪酬制度改革,认真落实中央提出的“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政策精神,保障医护人员合理薪酬待遇,全面执行预算管理制度,加强成本核算,逐步提升人员支出占比,2022年底,县级公立医院人员费用占公立医院费用总额比例达到40.12%,医务人员待遇比2019年提高25%三是组织外出调研学习。3月,卫健委主要负责人赴福建三明市、沙县,滁州市凤阳县、来安县等地调研综合医改工作,实地考察了解福建省三明市综合医改政府投入情况,重点考察学习将县级公立医院编制内医务人员工资纳入当年财政预算的具体做法。四是落实政府办医责任。依托项目支持,加大财政投入,强化基础设施建设,自紧密型医共体建设4年来,县政府累计投入资金11亿元,通过增加政府投入,对长期债务利息按75%、对养老保险贷款利息按100%由财政予以保障,对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和设备进行改造升级,加强内涵建设,多管齐下,不断减轻公立医院债务负担和经济压力,提升公立医院服务水平和“造血”能力,积极完善公立医院运行机制释放经济活力,综合施策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县卫健委将以深化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为抓手,推进绩效薪酬制度改革,积极落实政府投入责任,充分借鉴其他先进地区工作经验,争取相关政策在我县落实落地,让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实现群众满意、政府满意、医务人员满意的改革目标。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公立医院长期发展工作的关心,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为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此复。

承办单位负责人:葛子俊    

 承办负责人:江超

联系电话:0564-5022956

 

 

2023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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