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谢家雨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第91号提案《关于促进我县0-3岁婴幼儿托育机构发展的建议》已收悉,非常感谢对我县婴幼儿托育服务工作的关注和关心。现就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开展多元化托育服务供给
县卫健委积极探索构建“政府引导、部门协同、家庭为主、社会参与”的服务供给体系和幼儿托育工作监督管理机制,支持社会力量采取独资、合资、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形式,多元化增加托位供给:一是鼓励指导建设早教与托育相结合的独立托育机构;二是积极推进托幼一体化建设;三是推动用人单位托育点与公立医院托育点建设;四是争创示范托育机构,推动整体托育工作开展。截至2023年8月,我县已通过备案托育机构11家,新增托位数820个,每千人托位数达到2.87个。我县第一个用人单位托育点霍山县妇幼保健院托育中心(新育幼儿园)已建立,进一步提升了普惠托育服务能力,更好满足家庭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2023年县卫健委和县教育局谋划由政府购买文宸悦府小区幼儿园,改造成我县第一所公办托育机构,目前正在和开发商洽谈中。
二、关于加强对托育机构监管
我县对托育机构实施动态管理,对普惠托育机构加强重点跟踪监管,定期了解进展情况,完善监督检查、考核奖惩、安全保障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建立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加强托育机构的服务监管,促进辖区内各类托育机构规范发展。同时,规范注册备案,组织有关人员到托育机构进行督查评估,通过实地查看和查阅资料等方式,对符合国家《托育机构登记管理和备案办法》规定的托育机构规范办理注册登记和备案。每年县卫健委都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县妇幼保健院、县疾控中心、县卫生监督局组成评价小组,对托育服务机构开展卫生评价和消防安全、疫情防控工作督导,为进一步规范托育机构服务管理、保障婴幼儿身心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关于不断提升托育服务质量
一是加强托育机构环境安全检查和监管力度,确保幼儿健康成长。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食品检测,切实保护孩子的权益和身体健康。二是加强托育机构师资培训,提高托育专业技术水平。托育从业人员是0-3岁幼儿的直接接触者,对幼儿的成长有很大的深远意义,提高托育专业人员的素质教育,为婴儿的健康成长起到关键作用。我县妇幼保健院定期对托育机构保育人员进行培训指导并颁发相关证照,努力提升托育机构师资队伍水平。三是强化多方面的托育服务要素支撑。加快推进托育服务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与落实,制定出台我县托育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开展普惠制托育机构和示范托育机构评估,提升托育机构规范化水平。落实支持托育服务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托育机构用电、用水、用气执行居民价格政策。
四、关于着力提高师资队伍水平
县卫健委计划每年开展培训班,邀请县外专家、县妇幼保健院等优秀师资,围绕婴幼儿健康指导、生殖健康、居家卫生指导、传染病防控指导、健康膳食行为指导、家庭急救技能等内容培训。县卫健委将联系县人社局,常态化推进托育行业从业人员能力提升建设,在培训上实现立体化、多层次、全覆盖,培养出一批“具有责任心、关心儿童、热爱工作、具有保育实践能力的托育从业队伍”,为霍山县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加积极的努力。
下一步我县卫健委将建立托育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合相关单位持续多元化开展托育服务工作,加强宣传力度,扎实推进工作落实,大力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建设,让普惠性托育服务真正解民忧、暖民心。
此复。
承办单位负责人:葛子俊
承办人:刘竞
联系电话:5022956
2023年9月 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