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复审办〔2023〕4号
关于印发禁烟标识规范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县直各单位:
按照《霍山县国家卫生县第五轮复审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控烟工作,助力国家卫生县复审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县国家卫生县复审领导组办公室拟定了禁烟标识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3年4月14日
禁烟标识规范
一、禁烟图标
1、竖版
规范的禁烟图标:底部颜色为白色,上半部:圆圈颜色为红色,燃烧的烟颜色为黑色,水平放置,烟头朝右。下部: “禁止吸烟”,字体颜色为红色。可加注英文“NO SMOKING”,字体颜色为红色。最下方可落款单位或主管部门名称,字体颜色为黑色。(见图例)
尺寸及格式:横竖比为5:7,一般不小于25cm*35cm;中文字体为“方正大黑”,英文字体为“Times New Roman”。
2、横版:
图标内容与竖版相同。
尺寸及格式:横竖比为8:3,一般不小于40cm*15cm;中文字体为“方正大黑”,英文字体为“Times New Roman”。
3、台卡
图标与竖版相同,在基本图形右边用中英文同时标注“禁止吸烟(No Smoking)”,并增加相关主管部门落款。
尺寸及格式:尺寸为25cm*11cm;中文字体为“方正大黑”,英文字体为“Times New Roman”。
二、张贴要求
1、禁烟标识应张贴在醒目位置,距离地面150cm;根据水平视距的四十分之一,来确定禁烟标识图样大小(比如:水平视距40米,控烟标识直径1米)
2、空间面积小于50平方米,张贴1枚;空间面积50—100平方米,张贴2—3枚;空间面积100—200平方米,张贴4—6枚;空间面积大于200平方米,张贴6—8枚。
3、会议室、礼堂、室内走廊的墙壁,原则上每隔30米张贴1枚禁烟标识;电梯内张贴1枚禁烟标识。
三、注意事项
1、禁烟标识规格。一般不小于本规范中规定的尺寸,特殊环境下可酌情缩减,但要做到醒目、规范。
2、维护与更新。标识发生污损、脱落等情况应及时维护,更换新标
3、大型公共场所和窗口单位应配备专兼职控烟巡查劝导队伍,佩戴明显禁烟监督标识,加大对本单位及外来人员吸烟行为劝阻干预,加强单位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和管理维护,及时清理公厕、花盆、垃圾桶等重点部位烟头纸屑,会议室、办公室和服务接待大厅等室内公共区域不得摆放烟缸烟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