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医管会各成员单位:
经县医共体管理委员会研究同意,现将《霍山县医共体总院绩效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4年1月9日
霍山县医共体总院绩效考核办法
为持续深化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建立健全“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推动我县医疗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霍山县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室〔2019〕54号)《霍山县深化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室〔2023〕33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霍山县医共体总院。
二、考核内容
医共体总院绩效考核内容应与安徽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综合绩效考核指标和我县年度工作目标紧密结合,互相衔接。包括“八统一、一创新”工作开展情况及年度医改目标完成、医共体建设可持续发展情况等。
具体考核指标详见《霍山县医共体总院绩效考核评分标准》(附件)
三、考核程序
(一)报送自评报告。医共体总院应于年度绩效考核前,按照绩效考核内容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评,形成考核自评报告报送县医共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成立考核小组。在县医共体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由县医共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县卫健委、财政局、人社局、医保局等部门成立联合考核小组,对县医共体总院进行绩效考核。
(三)建立考核专家库。由考核小组根据绩效考核涉及的专业,聘请相关业务技术与管理专家建立考核专家库。每次考核时,随机抽取一定数额的专家参加绩效考核。
(四)考核主体。考核小组及其考核专家组依据《霍山县医共体总院绩效考核评分标准》,对霍山县医共体总院进行考核。
(五)考核方法与周期。通过查阅文件资料、现场检查、问卷调查、集团负责人述职、单位职工和群众访谈等多种方法进行考核。
考核小组依据本办法不定期进行检查,每年进行1次集中考核。
(六)公示与复核。考核结果要在县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由县医管会组织复核。
(七)结果上报与反馈。考核小组要于每年2月底前将考核结果进行汇总,逐级上报县医管会、省市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并及时反馈至医共体总院。
四、考核评价
(一)绩效值计算。定量指标绩效值计算方法分为两种:凡要求有所增长的正向控制指标,如基层医疗机构就诊率等,指标分值按此公式计算:绩效值=实际完成值/目标值×标准分值;凡要求有所下降的反向控制指标,如资产负债率,指标绩效值按此公式计算:绩效值=目标值/实际完成值×标准分值。
定性指标按照考核项目的具体评分办法扣减相应的分值,得出实际绩效值。
各单项扣分最多扣完本项分,不累及其它项得分。各单项工作绩效值之和为被考核单位的总绩效值。
(二)考核结果运用。绩效考核结果与县级财政安排补助资金、院长年度(任期)薪酬水平、总院绩效工资总额相挂钩。
根据绩效考核得分,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90分以上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60-74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任期考核结果以年度考核为参照,任期内3个及以上年度考核为优秀的,视为任期优秀;有一个年度考核为不合格,视为任期不合格;其余为合格。
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扣减总院财政补助资金,相应降低工资总额标准并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免去总院负责人职务。
五、工作要求
县医管会要组织相关部门不断完善考核办法,创新考核方式,增强操作性,提高考核质量。县医共体总院要依据相关制度抓紧制定内部绩效考核办法,建立按岗付酬、按工作业绩取酬的内部分配激励机制,总院要定期对成员单位、科室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职工个人收入挂钩,实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医务人员间的收入差距,重点向基层、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各部门要严肃考核纪律,严禁编造、篡改考核资料,严禁利用考核谋取个人利益,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行为,确保考核客观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