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024年4月1日0时至4月30日24时),全省共报告法定传染病25种43306例。
无甲类传染病发病、死亡报告。
乙类传染病中除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灰、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炭疽、白喉、新生儿破伤风、钩体病、血吸虫病、人感染H7N9禽流感、流脑11个病种无发病、死亡病例报告外,其余17种乙类传染病共报告24150例,死亡37例。报告发病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依次为病毒性肝炎、百日咳、梅毒、肺结核、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占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7.00%。
丙类传染病中除黑热病、丝虫病、麻风病3个病种无发病、死亡报告外,共报告8种19156例,无死亡病例报告。报告发病数居前三位的病种依次为其他感染性腹泻病、流行性感冒、手足口病,占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5.10%。
5月正值春夏交接之际,气温升高,细菌、病毒和各类蚊虫活跃。此外,公众外出旅游、走亲访友、聚餐聚会等人员流动性和聚集性活动增多,疾病的传播风险升高。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在此温馨提示广大公众:注意预防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百日咳、其他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水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等传染病的发生。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