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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办文件)关于印发霍山县紧密型医共体健康促进管理及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包干使用考核激励办法(修订版)的通知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2-07-29 16:56  作者:霍山县卫健委信息来源:霍山县卫健委  字体:[  ]

霍政办秘〔202270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霍山县紧密型医共体健康促进管理及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包干使用考核激励办法(修订版)》业经第十八届霍山县人民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霍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729日  

 

霍山县紧密型医共体健康促进管理及城乡

居民医保基金包干使用考核

激励办法(修订版)

 

202273日,第十八届县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霍山县紧密型医共体健康促进管理及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包干使用考核激励办法(修订版)》(霍政办秘[2022]70号,下称《激励办法(修订版)》),2022729日正式印发实施

一、《激励办法(修订版)》制定背景和依据

根据省政府《健康安徽行动实施方案》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的意见》,为进一步做实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和管理运行,加快推进健康霍山建设,20205月,县政府出台了《霍山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健康促进管理及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包干使用考核激励办法(试行)》(霍政办秘〔202029号),通过一年的试行,根据县政府主要领导相关意见,2022年对《激励办法(试行)》进行了全面修订完善,制定出台了《激励办法(修订版)》。

二、《激励办法(修订版)》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激励办法(修订版)》的制定,有利于建立健全基于价值的健康促进管理和以效果为导向的医保基金绩效考核机制,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和激励资金的正向引导作用。通过设立本激励办法,逐步落实分级诊疗制度,持续优化慢病管理,进一步收窄医保资金缺口,推动我县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向纵深发展。

三、《激励办法(修订版)》研判和起草过程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安徽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201984号)要求各地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健康促进绩效考核机制,为贯彻落实上级通知精神和工作要求,2020年已出台《霍山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健康促进管理及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包干使用考核激励办法(试行)》(霍政办秘〔202029号),根据去年考核实践和实际操作,并按县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县卫健委会同县财政、医保、人社等部门共同联合研讨、起草。严格按照征求意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 ,反复修定完善,报请县政府领导审阅并修改,最终形成送审稿,并于202273日,经第十八届县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四、《激励办法(修订版)》工作目标

落实分级诊疗制度、加强健康管理和规范使用医保基金。

五、《激励办法(修订版)》主要内容

以城乡居民医保包干基金保障率为基础,以健康促进资金池为杠杆,以县域就诊率、基层就诊率、高血压患病率等七项指标划分考核权重,对集团分院和所辖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拨付激励资金。

分配标准:集团内医保基金结余或优于上年为基础。考核后资金分配,各分院和所辖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原则上按1:1比例,按城乡居民参保人数2/人的总额标准用于真抓实干偏远山区乡村医务人员激励。

六、《激励办法(修订版)》保障措施

激励办法资金池来源:县财政局、医共体集团、医保基金结余(具体标准以霍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霍政办秘〔202270号”执行)。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由卫健委牵头、组织财政、人社、医保等部门成立联合考核小组,于次年初对两个医共体集团进行考核。在考核结束后30日内给予兑现资金,考核及资金使用情况在县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医共体集团根据《激励办法(修订版)》制定对乡、村两级医疗机构的具体考核细则,报县卫健委(医管办)备案后实施。《激励办法(修订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霍山县紧密型医共体健康促进管理及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包干使用考核激励办法(试行))(霍政办秘[2020]29)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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