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王方琪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第78号提案《关于加快推进我县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已收悉,非常感谢对我县婴幼儿托育工作的关注和关心。现就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整体统筹规划,建立政策支撑体系
我县高度重视婴幼儿托育工作,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下发有关婴幼儿托育相关政策,出台了《霍山县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不断完善婴幼儿托育服务体系;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六安市促进托育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从机制建设、责任压实、政策协同等维度系统推动各乡镇政府及县直有关部门有效履职、完善配套政策,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建立健全托育服务齐抓共管机制,推动政策落地见效,切实提升托育服务供给质量。
二、引导多方参与,扩大托育服务供给
积极探索构建“政府引导、部门协同、家庭为主、社会参与”的服务供给体系和托育工作监督管理机制,支持社会力量采取独资、合资、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形式,多元化增加托位供给;积极落实属地普惠托育机构运营补贴政策,2024年度我县共计发放普惠托育机构运营补贴9万元,截至2025年6月底,我县已累计通过备案托育机构17家,备案托位数1160个,其中包括5家民办独立托育机构,12家托幼一体化幼儿园;2025年我县将建设一所公办独立托育服务机构,进一步完善我县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
三、加快人才培养,提升照护服务水平
每年开展卫生保健业务培训班,围绕婴幼儿健康指导、健康膳食行为指导、家庭急救技能等内容开展培训,通过系统化、实战化的培训设计,切实提升工作人员在婴幼儿卫生保健领域的专业能力,为保障婴幼儿健康成长提供有力支持;常态化推进托育行业从业人员能力提升建设,在培训上实现立体化、多层次、全覆盖,形成“培养有体系、培训有实效、发展有保障”的人才生态,为提升托育服务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提供坚实支撑。
四、强化监督管理,促进机构规范发展
规范注册备案制度,组织有关人员到托育机构进行督查评估,通过实地查看和查阅资料等方式,对符合国家《托育机构登记管理和备案办法》规定的托育机构规范办理注册登记和备案;加强对备案托育机构的动态管理,重点跟踪监管,定期了解情况,完善监督检查,健全各项制度;建立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对托育机构开展卫生保健和消防安全等工作督导,加强托育机构的服务监管,进一步规范托育机构服务管理、保障婴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下一步,通过多维度协同发力,将持续推动托育服务向专业化、多元化、普惠化方向发展,通过形式多样的政策宣传,扎实推进工作落实落细,切实解决家庭婴幼儿照护难题,让普惠性托育服务真正解民忧、暖民心,进一步增强群众获得感与幸福感。
此复。
承办单位负责人:葛子俊
承办人:程灿
联系电话:5022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