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审计法》规定,县审计局对2023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向县人大常委会进行了专题报告。县人大常委会提出了审议意见(霍人常〔2024〕2号)。对此,县政府高度重视,责成县财政局及相关部门针对审计指出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及时作出情况说明,认真落实整改措施。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的督察工作方案>的通知》(皖人常预〔2017〕6号)的要求,现将有关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各部门各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的各项要求,认真执行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有关审议意见,全面落实县人大财经委审查意见,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县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方面
1.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编制不精准”问题
今后在预算编制时,认真分析上年度预算数与实际执行数差异原因,应编尽编。同时专题向县人大常委会建议进行预算调整并经县人大常委会批准,调整预算数与实际执行数一致。
2.关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编制不精准”问题
财政局将进一步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测、减少预算数与实际执行数的差异;加强与人社部门沟通协调,精准编制预算。
3.关于“部门结余资金未在编制年度预算时统筹安排使用”问题
财政局将督促乡镇加快支付进度,减少结余结转资金额,同时加强对结转结余资金的管理,属于已经无法支出或无需支出的,将资金收回总预算统筹安排使用。
4.关于“部分预算支出执行率较低”问题
(1)截止目前,43项指标已经支付2956.93万元,支付率60%。下一步,财政局将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预算管理,督促部门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强预算执行分析,提高预算执行率。
(2)结合前两年红色资源保护利用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及审计意见,县财政资金审批小组于2024年5月22日会议审定,该项资金2024年预算数由1000万元压减至200万元,且从该专项资金中安排的项目,需提请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部门预算执行方面
5.关于“预算编制不完整、不细化”问题
县人社、文旅、民政部门已在2024年预算编制工作中将涉及的项目编制预算或纳入政府投资计划。并通过一体化支付平台按细化的子项目进行支付操作,确保预算编制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6.关于“部分单位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到位”问题
根据省、市文件精神,结合审计提出的问题,我县制发了《关于落实进一步厉行节约习惯过紧日子实施细则》(霍办发〔2024〕2号),下一步将督促相关部门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预算执行,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7.涉农、涉困资金管理工作方面
(1)“违规发放稻谷补贴资金1.95万元”问题
2024年6月12日,下符桥镇已追回违规发放的财政补贴金1.95万元并缴入县金库。县农业农村局下一步将加强对稻谷等补贴工作的监督检查。
(2)“低保动态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县民政局根据审计提出的问题,督促诸佛庵镇、太平畈乡及时进行清理、核实,不符合条件的6个低保户已调整。二是县民政局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于2024年5月底下发了《关于开展2024年度社会救助工作第二季度督(抽)查的通知》,对黑石渡等四乡镇社会救助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抽查城乡低保138户、特困人员30户、临时救助人员5户,其中入户调查152户,经济核对21户。并对督查结果情况进行了通报(低保、特困保障不精准,其中黑石渡镇4户、太阳乡1户、单龙寺镇10户)。并提出整改和下一步工作要求。三是县民政局将在10月份对未抽查的乡镇继续进行专项检查,落实政府责任,切实做好低保审核认定和动态管理工作。
(3)“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审核不规范”问题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已进行清理、核实,目前正在持续整改中。
8.内部控制方面
(1)“县殡仪馆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问题
现殡葬用品由专人管理,入库,出库均登记;车辆维修按、招待费、工作餐均按《霍山县民政局机关管理制度》执行。下一步,加大内部审计监督力度,确保管控到位,防范风险。
(2)“县殡仪馆外包服务收费管理不规范”问题
责令六安祥宁殡葬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灵堂布置套餐明细和零售清单,殡仪馆安排专人对服务公司灵堂布置与零售进行管控。已将套餐收费明细进行公示,供丧户自由选择。
(3)“县殡仪馆货物类采购程序不规范”问题
暂未整改完成,2025年已列入政府采购。
9.资产管理方面
(1)县农业农村局发函督促相关乡镇做好资产确权、移交、登记工作,涉及的七个乡镇已经按照审计要求整改到位。
(2)霍山县殡仪馆由霍山县国投集团统一建设,已由县国投列入国有资产管理。
10.“新网工程项目未发挥预期作用”问题
截止目前,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县财政局将“新网工程”项目资金31.75万元追回至霍山县汇农供销合作社有限公司账户,后期将督促该公司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合规合法使用项目资金,提高企业运行能力。
11.“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化系统利用率低”问题
2024年7月对全县在建工程进行梳理,发现2家符合纳入系统条件的企业,现已督促指导2家企业进入系统。
12.“小水库管养工作监管不严”问题
一是已组织学习《六安市总河长令》《霍山县县级河长河湖及小型水库养护实施细则》(霍河长办〔2022〕4号)文件等有关规定;二是提高河湖库渠日常抽查率,每15天巡查不少于一次,抽查结果与季度考核挂钩,加强监管和巡查力度。
(三)国有企业审计
1.水投公司存在的主要问题
(1)“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不到位”问题
一是组织学习相关政策规定,提高对经理层契约化管理水平;二是经理层签订年度及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促进更好达成工作目标。
(2)“部分工程项目进度滞后”问题
霍山县小水电生态流量供电电源改造工程采购项目已于2024年3月15日组织进行了竣工验收。第二自来水厂及城区自来水管网升级改造和延伸工程项目一期I标段于2024年6月15日组织的合同完工验收,目前项目正在进行档案验收。
(3)“部分事项未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决策程序”问题
一是认真学习霍山县国资委 《关于参照执行<安徽大别山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试行)>》(霍国资〔2021〕16号)、公司管理体系职权清单;二是强化“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程序。
(4)“车辆购置不规范”问题
一是组织学习相关政策规定,提高水利项目用车管理水平;二是加强公务车辆管理,节约公务车辆使用成本。
2.融资担保公司存在的主要问题
(1)“风险集中度较高”问题
仍在持续整改中。
(2)“大别山融资担保公司为被担保企业代偿利息后未及时收回”问题
截至2024年9月, 龙盛纺织回收金额6.28万元,仍在持续整改中。
(3)“抵债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
对抵债资产逐一清查,建立台账管理,张贴招租信息。闲置资产已陆续出租,仍在持续整改中。
(四)专项审计调查存在的问题
1.“未完成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问题
截止2024年10月,已配建3家社区养老服务站,分别是荷香社区养老服务站、城东社区养老服务站和淠阳湖社区养老服务站,目前养老服务设备正在配备。
2.“未按规定设置康复辅具租赁站点”问题
暂未整改完成。
3.“未开展照护技能培训”问题
民政局已在2024年10月分两个批次开展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技能培训和养老机构护理员培训工作。
4.“结余资金28.93万元未及时收回”问题
县水务局已将结余资金28.93万元上缴县财政。
5.“滞留项目资金57万元”问题
县水务局已将项目资金57万元拨付至县水投公司。
6.“将个别重度残疾人员选聘为乡村护林员”问题
县林业局已将不能胜任护林员巡护工作的人员进行调整。
三、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及后续工作安排
下一步,县政府将进一步压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和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督促审计局等有关部门持续加强对持续整改和未完成整改问题的跟踪检查,推动研究制定有关堵塞漏洞、加强管理、健全制度的具体举措,以钉钉子精神推动整改落实,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长效机制,切实推动源头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