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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霍山县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管理办法》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1-03-30 10:34 信息来源:霍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

文字解读:《霍山县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管理办法》

2021329日,霍山县人民政府印发了《霍山县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就相关事宜解读如下:

一、《管理办法》制定背景和依据

202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后再次将“乡村振兴”这个话题推上了风口浪尖,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用地保障,俨然成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个重要平台和切入点

长期以来城乡关系割裂以及二元分治体制下对乡村价值的定位造成了当今中国乡村人口老弱化、土地空废化和产业滞后化以及“城进村衰”的困境。“农村空心化”、“农业边缘化”和“农民老龄化”等新“三农”问题已成为制约中国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和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中共十九大立足于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 以破解城乡发展不协调、城乡关系不对等的矛盾。乡村振兴是经济、政治、文化、生态和福祉建设,其核心目的是系统构建人口、土地、产业等多种发展要素的耦合格局, 实现乡村的全面复兴。

在此背景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文件精神,结合霍山县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管理办法》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农村土地整治项目一是可以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二是优化用地布局和农业产业结构,三是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四是推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城乡统筹发展,五是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对最大限度发挥土地效益有重要意义。

《管理办法》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文件精神,主要把握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明确目标任务。通过开展全域农村土地整治,统筹推进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促进耕地保护,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打造集约高效生产空间,营造宜居适度生活空间,保护山清水秀生态空间。

二是坚持底线思维。在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生态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前提下,强调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农村土地整治工作中严禁大拆大建、砍树挖山填湖、占用耕地搞人造景观、破坏乡村风貌和历史文脉,整治后耕地面积有增加、质量有提高、生态有改善。

三是紧密结合我县实际。在具体程序上划分为项目申报、项目实施和项目验收三个环节,探索建立我县农村土地整治工作机制,逐步形成制度体系。

四是集成支持政策。坚持目标导向,用好用活政策。注重盘活乡村存量建设用地,通过整治腾退出的建设用地,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优先保障整治区域内农民安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

三、《管理办法》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指示要求,霍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霍山县财政局、霍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霍山县农业农村局、霍山县水务局、霍山县生态环境分局和乡村振兴公司等相关单位,认真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文件精神,初步形成《管理办法》起草架构,在认真借鉴其他地方优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起草了文件初稿(征求意见稿),严格按照征求意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公正审核、合法性审查等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反复修改完善,报请县政府领导审阅并修改,最终形成送审稿,经县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1329,由霍山县人民政府印发了《霍山县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管理办法》

四、《管理办法》工作目标

(一)开展土地整治,加强耕地保护。统筹开展农村地区建设用地整理和土地复垦,优化农村土地利用格局,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效率建设高标准农田。

(二)优化用地布局,改善产业结构。依据全县“十四五”规划、乡村振兴规划和县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合理对乡(镇)村范围内宅基地、废弃地、空闲地等开发利用,形成农村人口向城镇和中心村集中、产业向园区集中、耕地向规模经营集中的新发展格局。

(三)完善基础设施,改善人居环境。整合各类有关涉农资金,以实施农村土地整治项目为抓手,完善农村路网、防洪、排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实现乡(镇)村布局优化、道路硬化、村庄绿化、环境美化。

四)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积极引导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优化农业产业布局,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确保农民持续增收和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五、《管理办法》主要任务

《管理办法》是霍山县为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优化用地布局和农业产业结构,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推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城乡统筹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最大限度发挥土地效益而制定的政策。

全文共八章二十四条,主要从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实施程序、职责分工、资金管理和奖惩等方面进行表述,结合霍山县实际情况,着力落实新增耕地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重点工作任务。

一)保障全县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招商引资、民生工程等项目用地,落实占补平衡。统筹农民住宅建设、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各类建设用地,有序开展农村宅基地、工矿废弃地以及其它低效闲置建设用地整理,优化农村建设用地布局结构,提升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效益和集约化水平,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融合发展用地。

二)完成上级下达我县补充耕地指标任务。突出耕地“三位一体”保护,适应发展现代农业和适度规模经营的需要,统筹推进低效林草地和园地整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现有耕地提质改造等,传承传统农耕文化,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田生态。

六、《管理办法》创新举措

《管理办法》明确了资金管理和奖惩措施,既保障了项目的顺利实施,也提升了乡镇对完成指标任务的积极性,同时进一步强化了项目考核监督责任,有效应对耕地保护和占补平衡问题。

七、《管理办法》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将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政府网站、报刊等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农村土地政治项目的有关政策、法规和措施,宣传保护耕地、保护生态环境、维护人民权益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推动全社会都来关心、关注和支持农村土地政治项目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202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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