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金瓯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对其开发建设的滨河御府规划设计方案局部调整事宜予以公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霍山县规划管理委员会主任会议精神等相关规定,现将其调整内容进行公示。
一、项目地点:
位于淠滨东路以西、莲花路以南、战新基地综合服务中心以北。
二、调整内容:
1、将11#楼负一层非机动车库调至10#楼负一层;汽车出入口二随上述调整,由贴临12#楼东侧调至贴临11#楼西侧;汽车出入口一调至10#楼西侧,增加与汽车坡道并列布置的非机动车道;
2、因电梯型号不同,根据现有电梯厂家要求增加机房高度,调整后的6#-12#楼屋顶机房比楼梯间高出1.05米;
3、原11#12#楼一层层高2.9米,中间设计为架空层,供居民休闲使用。为提高架空层休闲空间舒适感,将该层层高调整为3.3米。
对于滨河御府规划设计方案的上述调整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反馈。公示期满后若无异议,我单位将给予办理规划许可。
联系单位:霍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乡规划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霍山县创新大厦7楼
联系电话:0564—5027744
附:调整前、后总平面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