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县财政局:
自收到《关于开展“三公”经费和会议费专项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后,局党组高度重视,对照问题认真剖析,提出整改措施,做到能立行立改的即立行立改,需长期坚持的形成制度。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我中心收到反馈意见后,立即召集各股室负责人认真分析了问题产生的根源,并对存在问题逐项提出了明确的整改措施和时限要求。同时,要求财务室迅速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制度执行,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强化工作举措,抓好问题整改。
(一)关于“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制度不健全问题。我单位进一步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并对“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制度做了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
(二)关于公务接待“四单合一”制度执行不到位,存在无接待公函(或电话通知)、超标准接待、超人数参陪、就餐呈批单填写不规范等问题。要求各二级机构严格执行《霍山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细则》的规定,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执行财务报销制度,规范齐全报销凭证,报销公务接待费时需附派出单位公函、公务接待费清单、财务票据、菜单;无“四单合一”、超标准接待、超人数参陪、就餐呈批单填写不规范的票据不予报销。
(三)关于公务接待费有打款至本单位员工账户现象问题。经查实,有些零星支出职工先行垫付,后单位将款项支付给单位职工,今后,将严禁将款项支付给单位职工,严格审查审核财务报销票据,强化财经纪律。
通过对“三公”经费和会议费专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使我们充分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中心将以此次整改为契机,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增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常抓不懈,立足长远巩固整改成效,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各项工作。
霍山县城乡规划服务中心
2022年3月28日